龙集镇勒东村附属房屋建设工程招标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LJZFCG[2016]053号
龙集镇勒东村附属房屋建设工程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龙集镇勒东村委会
1.2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120平方,仿古瓦屋面,8间、宽7米、长3.5米,工程价约12万元(门窗上齐,里外墙粉刷)
1.3工期要求:
2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4质量要求:1、合格。
1.5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具体见图纸。
2、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3、评标方法
随机抽取。
4、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按6:3:1方式比例付款。即工程竣工,付合同款60%;验收合格付合同30%,第二年底,未出现质量问题,付清工程款。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建筑工程小型项目管理师及以上资质,安全员B证;
5.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6、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于
2016年
12月
3日至
2016年
12月
9日,每天上午
8时
3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2时
00分至
5时
30分(节假日除外),到
龙集镇龙南居委会或龙集镇公共资源交易站报名。
6.2招标文件售价
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3投标人须按规定报名登记,参与投标。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无故不参与投标的且未提供书面申请材料的,将按照苏财规【2013】28号文件执行。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5000元(未中标者开标后退还,中标者作为履约保证金使用)。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洪县龙集镇勒东村委会
招标人地址:泗洪县龙集镇勒东村委会
联系人1:潘建国
电话:
139*****775联系人2:高保伟
电话:
134*****135招标代理机构:龙集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泗洪县龙集镇镇政府二楼
联系人:朱兵
电话:
138*****3032016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