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下属各单位法律顾问选聘项目院内磋商公告

及下属各单位法律顾问选聘项目院内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及下属各单位法律顾问选聘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邮箱远程获取)领取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于2024年12月30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及下属各单位法律顾问选聘项目;

2、项目编号:JSQZYYCGB*********

3、采购方式:院内磋商;

4、预算金额:******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

5.1.1为医院及下属各社区、单位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信息;

5.1.2为医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5.1.3协助医院处理各类纠纷、与相关部门交涉、发表声明、代理诉讼、仲裁及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等;

5.1.4修改、审核以医院及下属各单位名义签署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的文件;

5.1.5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对医院职工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协助医院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5.1.6协助并参与医院重要制度修订;

5.1.7接受医院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物;

5.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服务期限:一年;

5.4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的实际要求,提供专业、客观、及时、深入、有操作性的法律意见;

5.5分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包。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合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具备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 投标人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网站无惩戒记录(提供网站截图公章);

3、投标人在郑州设有常驻办公室,并在过去三年没有因服务问题产生诉讼或是纠纷的过错方(提供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及书面承诺)

4、投标人拥有相对稳定且具备较高素质和良好服务意识的专业执业律师队伍,律所拟派项目负责人(主办律师)具有律师执业证书且执业经历不低于3年(以律师执业证书上执业证号显示的年份为起算标准),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书面承诺);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书面承诺);

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

9、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由于“信用中国”网站更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本项目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现场进行查询并存档备查);

10、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2)供应商不得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法人及附属单位(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院内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地点: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邮箱jsqzyycgb@163.com;

3、方式:远程获取文件;

4、其他有关事项: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②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

将以上加盖公章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sqzyycgb@163.com。邮件中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接收磋商文件的邮箱地址,审核通过后,磋商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回复至供应商邮箱。

四、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2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门诊四楼第二会议室;

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院内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2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门诊四楼第二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官方网站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丰庆路与宏达路交叉口往西100米路南

联 系 人:张老师、王老师

联系方式:037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律顾问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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