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廉江市扶岭桥、鱼良头、青平六旺路等三个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设备进行非现场执法的公告
关于启用廉江市扶岭桥、鱼良头、青平六旺路等三个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设备进行非现场执法的公告
粤湛廉交法〔2024〕3号
为保护我市公路安全,进一步加强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及《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等规定,我市已建成扶岭桥、鱼良头、青平六旺路等三处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拟对双向行驶至监测点路段的运输车辆实施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采集超限车辆的违法信息,对违法超限运输车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具体公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数据采集地点
三处数据采集地点分别在:扶岭桥监测点位于廉江市省道S286线扶岭桥路段 (S286线K6+450)、鱼良头监测点位于廉江市省道S293线鱼良头路段(S293线K48+700)、青平六旺路监测点位于廉江市省道S388线青平那榕村路段 (S388线K202+300),在到达数据采集点之前约500米处设置公路超限不停车检测提示标志。
二、数据采集实施时间
2025年1月20日零时零分起(自公告之日起30天后开展超限车辆数据采集)。
三、违法处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违法处理机构:
(1)立案调查机构名称:廉江市交通运输局治超非现场违章立案调查办公室(一楼),联系电话:0759-*******。
(2)实施行政处罚机构名称:廉江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与执法监督股违章处理办公室(二楼),联系电话:0759-*******。
违法处理机构地点:廉江市廉江大道南(即廉江市人民法院南侧100米处)。
请广大车主和驾驶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法装载运输,保护公路安全,希各周知。
特此公告。
廉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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