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司四期输煤系统输送方式优化改造工程项目
犁式卸料器与三通、落煤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司四期输煤系统输送方式优化改造工程项目犁式卸料器与三通、落煤管本体及附属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编号:CR24(2016)-ZXDC02-002
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司四期输煤系统输送方式优化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地点: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司四期煤场
交货期:满足招标方进度要求。
(2)招标范围: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司四期输煤系统输送方式优化改造工程项目犁式卸料器与三通、落煤管本体及附属设备,详见犁式卸料器与三通、落煤管技术规范书第二部分供货范围。
注:上述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具备犁式卸料器与三通、落煤管整机生产和销售资质的经营范围;
2、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3、被授权人必须为投标人本企业职工;
4、具备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具有同类产品至少3套并在最近3年使用良好的业绩合同;
6、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9、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投标的单位均可参加。
5.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报名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585号新梅大厦1811室
时间:2016年12月5日下午17时之前,逾期不再接受。(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
5.2获取招标文件
⑴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元),现金缴纳。
⑵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自带存储设备。
5.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潜在投标人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A4纸胶装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三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5)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本企业职工证明(提供近三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6) 具备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 具有同类产品至少3套并在最近3年使用良好的业绩合同;
5.4开标时间:2016年12月8日上午10时,超过截止时间提交的所有招标文件,我公司不予接受。
开标地点:上海市闸北区天目中路585号新梅大厦18楼会议室
联系人:牛建鑫
手机:
186*****745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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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qq.com
2016年12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