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青城子镇原棚户区改造工程表土剥离土方竞争性谈判公告第四次
凤城市青城子镇原棚户区改造工程表土剥离土方竞争性谈判公告第四次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凤城市青城子镇原棚户区改造工程表土剥离土方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凤城市青城子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凤城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20日 13:38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凤城市锦江大厦2301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0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崔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4*****829 | ||
采购单位 | 凤城市青城子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凤城市青城子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先生158 4150 259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凤城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凤城市邓铁梅路17号锦江大厦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崔女士134*****829 |
项目概况
凤城市青城子镇原棚户区改造工程表土剥离土方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凤城市锦江大厦23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CJXJT*******
项目名称:凤城市青城子镇原棚户区改造工程表土剥离土方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第三章工程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应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无不良记录,无在建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3日 至 2024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凤城市锦江大厦2301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江大厦2302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江大厦23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CJXJT*******
项目名称:凤城市青城子镇原棚户区改造工程表土剥离土方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最高限价:14年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工程需求
工程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完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应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无不良记录,无在建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4年12月23日 日至 2024年12月25日 ,每天上午8:30 至11:00 ,下午13:30 至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凤城市锦江大厦2301
3、方式:现场领取
4、售价:500元
5、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资质证书。上述材料1份(需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6日14 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江大厦2302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2月26日14 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江大厦23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城市青城子镇人民政府
地址:凤城市青城子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吴先生158 4150 2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凤城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凤城市邓铁梅路17号锦江大厦
联系方式:崔女士134*****8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女士
电 话: 134*****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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