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钛时代2GWh复合钛锂电池生产厂房及周边配套设施项目叉车、随车吊机械设备租赁项目

宁都县钛时代2GWh复合钛锂电池生产厂房及周边配套设施项目叉车、随车吊机械设备租赁项目

宁都县钛时代2GWh复合钛锂电池生产厂房及周边配套设施项目叉车、随车吊机械设备租赁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编号:GTGCJS-********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宁都县钛时代2GWh复合钛锂电池生产厂房及周边配套设施项目叉车、随车吊机械设备租赁项目,控制价为******元,清单详见附件一。

(二)采购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代理商,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响应供应商需为登峰工投工程机械租赁入库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2021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因工期紧张,为确保项目如期完工,地面附着物清理、清表以及迁坟等事项由中标单位与乡村自行解决,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中标单位不得因以上事项未完成而延误工期。

4、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整治、裸土覆盖等安全文明施工已包含在文明施工费中,中标单位不得因以上事项而延误工期。

5、投标保证金:开标前投标人通过集采平台生成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2200元【投标保证金公对公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未到账的投标无效。

6、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如下:

企业名称:宁都县登峰工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宁都分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工业园田头路童装智造产业园1号楼

电话号码:0797-*******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宁都支行

账号:140*****040******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30日历天。

三、评标办法

宁都县钛时代2GWh复合钛锂电池生产厂房及周边配套设施项目叉车、随车吊机械设备租赁项目竞争性谈判两次报价,第二次报价最低者为中标第一候选人。投标文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第2轮报价。

四、集采平台报价填报要求

采用竞争性谈判(低价中标法)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最终报价最低者为中标第一候选人(共2轮报价。第1轮报价在开标前填报,第2轮报价不得高于第1轮报价,第2轮报价在开标后规定的时间内填报,超过报价时间未报的,以第1轮报价为最终报价)。

五、报名时间: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2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宁都县登峰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集采平台报名。投标单位报名累计两次不来参加或参加了故意造成流标行为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六、投标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二):

1、投标响应函;

2、委托书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投标保证金进账凭证

6、第1轮项目报价表;

7、项目工期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8、安全承诺书;

9、投标承诺书。

投标文件每一页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第1轮投标报价时必须上传以上投标文件扫描件至附件,否则投标无效。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9月2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地点:宁都县登峰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集采平台。

八、付款方式:月结,次月支付上月经双方签认实际机械使用台班的100%。乙方收款前应向甲方提供准确无误且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甲方核验无误后方可进行支付,否则,甲方付款期顺延或者有权拒绝付款,不视为甲方违约。

九、 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5%),接受银行转账。机械使用完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十、工期:30天,中标单位需在采购方发布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天内进场施工,延期按照2000元/天进行处罚,超过7天未进场施工,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聘机械租赁单位施工,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十一、否决投标的情形:

1、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2、未按采购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资料不合格的;

3、报价清单与采购文件要求的不一致;

4、未在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签字盖章;

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

6、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7、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形。

十二、没收保证金的情形: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按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4、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5、投标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违纪行为。

十三、其他说明事项: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的PDF格式扫描件)上传至集采平台附件;

2、中标后由中标单位提供投标文件原件至采购人;

3、第2轮报价时间请关注集采平台,超过第2轮报价时间的,报价以第1轮的为准;

4、请各投标单位认真仔细阅读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有疑问请联系采购人;

5、本项目开标过程不公布报价,中标结果请关注宁都县登峰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集中采购平台官网(http://www.dengfenggongtou.cn/)项目信息栏。

十四、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十五、对本次招标有疑问的,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宁都县登峰工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宁都分公司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工业园田头路童装智造产业园1号楼

联系人及电话:温先生157*****910 张先生187*****056

宁都县登峰工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宁都分公司

2024年 9 月 13 日


附件一:

宁都县钛时代2GWh复合钛锂电池生产厂房及周边配套设施项目叉车、随车吊临时机械设备租赁采购项目报价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特征

单位

暂定数量

控制单价(元)

控制价合计(元)

报价单价(元)

报价合计(元)

1

叉车

5t

小时

240

190

*****



2

随车吊

车长9.6m

台班

30

2150

*****





合计

******



1、叉车、随车吊价格含机械进出场费、人员工资、燃油费、水费、维修费、保险费及13%税金(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一切费用;
2、计量方式:按双方签认实际机械使用台班计量;
3、月结,次月支付上月经双方签认实际机械使用台班的100%。乙方收款前应向甲方提供准确无误且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甲方核验无误后方可进行支付,否则,甲方付款期顺延或者有权拒绝付款,不视为甲方违约。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 联系人及电话: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及周边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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