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康区漫谷数创园及配套设施项目-幸福学校、格力实验学校桩基检测服务项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南康区漫谷数创园及配套设施项目-幸福学校、格力实验学校桩基检测服务项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康区漫谷数创园及配套设施项目-幸福学校、格力实验学校桩基检测服务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赣州中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市南康区旭山北路中石化南康城北加油站旁(博能智电)院内五楼)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GZZS2024-NK-QC009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预算总额:******.00元

下浮率:下浮率≥5%

(四)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南康区漫谷数创园及配套设施项目-幸福学校、格力实验学校桩基检测服务项目

1

项目概况:

1、本次招标范围为南康区漫谷数创园及配套设施项目-南康区格力实验学校项目工程、南康区漫谷数创园及配套设施项目-幸福学校项目工程桩基检测服务。

2、主要检测内容:包含相关规范及设计图纸所要求的地基基础检测(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堆载法)、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桩身完整性(低应变法、钻芯法))检测等;详见磋商文件三、采购需求。

备注:1、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2、本项目按下浮率进行报价,下浮率≥5%,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响应无效。

(五)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内完成项目服务。

(六)投标方式: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开标之日前被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且仍处于处罚期的响应单位和单位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响应。

2.特定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证书》,检测资质范围至少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至少包含建筑基桩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桩身完整性检测(低应变法、声波透射法、钻芯法)、桩长检测、桩身混凝土强度检测)等。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在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在赣州中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地址:赣州市南康区旭山北路中石化南康城北加油站旁(博能智电)院内五楼)。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30(北京时间)(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开标地点:赣州中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地址:(赣州市南康区旭山北路中石化南康城北加油站旁(博能智电)院内五楼开标室))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出席开启会。现场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递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五、磋商文件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须知: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正本1本、副本2出席开启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2.磋商方式: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但不得高于最高限价。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决定。

3.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4.付款方法:完成本项目检测出具桩基检测报告后,在领取检测报告时一次性付清(注:成交供应商请款须开税率6%的增值税发票。)

5.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磋商文件。

七、招标答疑响应截止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响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磋商文件的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人书面回函确认,未回函确认的视为放弃响应。

八、已报名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赣州市南康区城发集团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

联系方式:0797-*******

联系人:邱先生

2.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赣州中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一期1号楼 705 室

联系方式:0797-*******

邮 箱:gzzs8681@163.com

开户行:江西赣州银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户 名:赣州中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6501 0383 4700 015

赣州中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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