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深圳市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拥有对 台山市新富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台山市台城新湖滨大酒店、江门市盈玻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债权 ,资产所在地为:广东省江门市,拟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
债务人名称 | 截止2024年12月18日(单位:万元) | 担保方式 | |||
债权总额 | 本金 | 重组宽限补偿金 | 诉讼费、保全费 | ||
台山市新富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4,823.23 | 2,250.00 | 2,564.94 | 8.29 | 1、林秀英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2、台山市台城新湖滨大酒店名下位于江门台山市台城通济路13号独栋首层部分商铺、二层至九层全部及地下车库( 总面积:*****.75㎡)提供抵押担保。 |
台山市台城新湖滨大酒店 | 4,626.17 | 2,228.24 | 2,389.70 | 8.23 | 1、林秀英提供连带保证责任;2、台山市台城新湖滨大酒店名下位于江门台山市台城通济路13号独栋首层部分商铺、二层至九层全部及地下车库( 总面积:*****.75㎡)提供抵押担保。 |
江门市盈玻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 640.42 | 531.26 | 103.76 | 5.40 | 1、李文、陈霭迎提供连带保证责任;2、陈霭迎名下位于江门市蓬江区东港街9号203室商业(420.32㎡)、江门市蓬江区东港街9号205室商业(268.60㎡)、江门市蓬江区东港街11号203室商业(399㎡)提供抵押担保。 |
交易条件为:投资者信誉好,可按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要求方式付款,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意向投资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自2024 年 12 月 19 日起至2025年1 月9 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肖女士,联系电话:0755-********。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叶先生,0755-********。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发布日期: 2024年12 月19 日
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 2025年1月9日
标签: 资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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