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龙泉山丹景台旅游景区智能共享观光车合作经营项目比选公告
成都龙泉山丹景台旅游景区智能共享观光车合作经营项目比选公告
成都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人,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成都龙泉山丹景台旅游景区智能共享观光车合作经营项目服务单位,诚邀具备资质和相关经验的单位参加本次比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成都龙泉山丹景台旅游景区智能共享观光车合作经营项目。
2、比选人:成都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成都市。
4、项目范围:智能共享观光车合作经营项目范围为成都龙泉山丹景台旅游景区内。
5、资金来源:服务单位自行筹集资金并投放、安装设备设施。
6、服务主要要求:由服务单位提供智能共享车,并负责相关设施设备的检修、保养,合作项目策划、人员安排、物料采购制作、对客发票及项目运营工作,服务单位自负盈亏(具体投放设备数量可根据森投运管公司要求调整)。
7、合作期限:1+1年。即合同每年一签,第一年合作期满,比选人对服务单位考核合格后签订第二年合同。
8、评审办法:固定价法随机抽取中选人。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的比选申请人,通过成都交投集团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抽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选人。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类似业绩: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1个智能共享观光车合作经营项目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在市级及以上展会或赛事场地、或景区等提供智能共享观光车服务)。
3、智能共享观光车要求:车辆具有生产合格证、保险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
(1)比选申请人未被列入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信用信息管理黑名单。比选申请人须提供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信用信息管理公示”截图;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比选申请人须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4日(周六、周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龙泉山丹景台旅游景区三楼办公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免费领取比选文件。
2、比选人不提供邮寄比选文件服务。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9时00分~9时30分,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成都交投集团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新南中心6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dccic.co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龙泉山丹景台旅游景区丹景台三楼办公室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34*****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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