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殷夫路一区块夏家房屋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象山县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殷夫路一区块夏家房屋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殷夫路一区块(夏家)房屋拆除工程,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象山县房屋征迁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象山县房屋征迁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殷夫路一区块(夏家)房屋拆除工程,拆除总建筑面积*****.66平方米。
2.2拆除施工费用招标控制价:53.8167万元。(25元/㎡×*****.66㎡=53.8167万元)
2.3建筑材料回收残值:64.57万元 。
2.4招标范围:征迁红线图范围内的房屋拆除、扬尘防护、建筑垃圾外运、场地平整、安全围护工程、防护脚手架等工程(拆除的具体范围,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有权进行调整,拆除到地面)。
2.5施工总工期:25日历天 。(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25天内完成)
2.6质量要求:合格,房屋拆除后建筑垃圾清运干净(建筑垃圾倾倒地点及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场地平整,并通过招标人验收。
2.7安全要求: 合格 。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的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无在岗项目。
(三)其他: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6(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登记;(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按甬资交管办[2017]6号文件执行。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限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否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7投标人数量要求:入围15家,采用传统线下摇号。
①当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15家时,先在2023年度象山县建筑先进集体中(根据象政发【2024】6号文件为准)随机抽取n家(先进集体数≥15家的,n=12;11≤先进集体数≤14家的,n=10;先进集体数≤10家的,全部入围);
②除第一次被抽中n家外的其他所有投标单位中再随机抽取15-n家单位;
③当3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15家时,则全部入围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2月20日至 2024年12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宁波市象山县公共资源小型交易平台”自行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赋码,请各投标人记住各自的数字代码),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报名结束后进行线下摇号,摇号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将入围信息推送给入围的投标企业,同时招标代理机构也会将入围企业的代码在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以招标文件补充说明资料的形式)。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后予以关注,请收到入围信息的投标企业于2024年12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17时00分登陆“宁波市象山县公共资源小型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请登录“宁波市象山县基层小型平台”(https://xiangshan.hibidding.com/web/home)操作指南处查阅《企业注册信息填写标准》以及《象山县小型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投标企业操作手册》(咨询电话:0574-********)。
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31日17时00分。
4.4经招标人核实,若未在“宁波市象山县公共资源小型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拒收或退回其投标文件,将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5收取交易平台系统使用费100元/项目/家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月3日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象山县公共资源小型交易平台” (https://ggzyjy.xiangshan.gov.cn:7181/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象山县基层小型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房屋征迁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靖南大街356号
联 系 人:何老师
电 话:0574-********
招标代理: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929号商会大厦东座20楼
联 系 人:郑玲、郑芝
电 话:0574-********
邮 编:******
标签: 全域国土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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