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库房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库房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库房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J13-F1019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库房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项目 | 详见文件 | 天津市滨海新区 | 详见文件 |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160万元
最高限价:160万元;
3.本项目共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100%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自身报价执行。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所有参与军队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应当在军队采购网的供应商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入库(应当在投标截止前完成)
(十)本项目特定资格:
1.具有武器器材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二级或以上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 年 12 月 21 日至 12 月 27 日,每日上午 8: 00 至 11 : 30 ,下午 2: 30 至 6: 00 (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网上发售(优先)或现场领取(山东省青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该项目为资格后审,以下材料仅供领取采购文件使用,供应商应对真伪自行负责)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具有武器器材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二级或以上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请一定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JJ13@aliyun.com。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5 年 1月 15 日 8时 3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5 年 1月 15 日 时 分。
(三)投标地点:山东青州。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 年 1 月 15 日 9时 00 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山东青州。
八、现场踏勘
(一)踏勘时间: 2025 年 1 月 2 日 9 时,联系人:吴先生,电话:153*****219。
(二)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询价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36-*******(尽量针对各分工直接联系移动电话)
(一)①招标文件拟制②针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联 系 人:王先生
移动电话:156*****865
(二)①项目报名②开评标③针对报价及开评标环节的质疑
联 系 人:罗先生 邱女士
移动电话:183*****038 139*****899
(三)退还投标保证金
联 系 人:王女士
移动电话:132*****918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针对本项目投诉、举报事项)
项目监督人:沈女士
办公电话: 0536-*******
移动电话: 188*****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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