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鹤浦镇海岛共富安置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配套道路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象山县鹤浦镇海岛共富安置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配套道路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象山县鹤浦镇海岛共富安置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配套道路一期工程 | 项目代码: | |
招标人: | 名称:象山县第五海洋渔业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鹤浦镇人民政府鹤西西路58号 联系人:娄勇豪 电话:158*****566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龙泽名园148号 联系人:盛素素 电话:147*****472 |
项目概况: | |||
招标条件: |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 ||
招标内容、范围: | 图纸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排管、通信管道、照明工程、交通(标志标线、智慧交通)、绿化工程等,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 | ||
招标规模: | 道路全长约703米,红线宽度为1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路段二鹤仪路(鹤西路至万全路以北93米处),道路全长约330米,红线宽度为1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路段三鹤寿路(鹤西路至万全路以北68米处),道路全长约383米,红线宽度为1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路段四支路(鹤仪路与兴南路连接段),道路全长约132米,红线宽度为1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 | 标段(包)划分: | |
标段(包)名称: | 象山县鹤浦镇海岛共富安置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配套道路一期工程 | 标段(包)编号: | |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 31,099,399.00元 | 资金来源: | 其他资金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12-20至2025-01-09,获取方法: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01-10,递交方式: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 ||
行政监督机构: |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 电话: | 0574-******** |
信息来源: |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接收时间: | 2024-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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