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售货机项目意向需求公示第1包
自动售货机项目意向需求公示第1包
为持续为患者提供方便快捷,周到满意的服务保障,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营区生活保障社会化项目相关事宜的通知》精神,现计划继续采购确定新的供应商安装自动售货机,为患者提供日常生活、医疗卫生等用品保障服务。现将甲方自动售货机供应商选取项目采购需求提报进行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计划采购确定1家供应商,预算0元,计划由采购确定的中标供应商在指定区域内安装自动售货机(不多于8台,售卖饮料、食品、生活用品及医疗卫生用品,饮料和食品售货机必须兼备冷藏储存功能),为患者提供服务保障,投标供应商以自助售货机提供商品不高于驻地大型商超或便利店同品牌商品价格,严格按折扣率结算。自动售货机支持微信、支付宝、人脸识别等电子支付方式。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项目预算情况
该自动售货机供应商选取项目为服务类社会化保障项目,项目预算0元。
三、经费结算渠道
供应商按照每年每台售货机1000元向甲方缴纳场地管理费。供货商安装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电表,根据甲方用电价格,在每个自然季度末的7日内,向甲方报告上季度用电量,甲方审核无误后,供应商于7日内将电费缴纳至甲方指定账户。签订合同后自动售货机柜正常运营,货物运达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向售货机投放饮料、方便面等各类商品。
四、关于组织实施采购的意见建议
(一)采购方式
建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组织实施。
(二)采购包划分
不分包。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设定
①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⑤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⑥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⑦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⑧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⑨本项目特定资格: 无 。
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样品评审
不需要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样品。
(五)评审方法
采用综合评审法组织评审。
(六)合同履约要求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七)安全保密措施
签订保密协议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某部医院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
联系人:孙助理
标签: 自动售货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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