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纳高新装备制造公司职工餐厅食材供应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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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海纳高新装备制造公司职工餐厅食材供应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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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12-20 14:30
投标剩余时间
17 天 22 时青岛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qdygcg.com/)
青岛海纳高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职工餐厅食材供应
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青岛海纳高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职工餐厅食材供应
项目编号:
采 购 人:青岛华通企业托管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机构:青岛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日 期: 2024年 12 月 20 日
青岛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qdygcg.com/)
目录
青岛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qdygcg.com/)
第一章 招标公告青岛海纳高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职工餐厅食材供应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请通过青岛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qdygcg.com/)参与相应招标程序,欢迎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青岛海纳高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职工餐厅食材供应
1.2项目编号:
1.3项目地点:青岛市市南区连云港路52号
1.4采购内容:职工餐厅为期一年的食材供应
1.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标段名称 | 标段内容 | 项目预算(万 元) |
1:不分标段 | 青岛海纳高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职工餐厅食材供应 | 10.8 |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2.1企业基本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企业特定资格要求
(一)企业从荣获青岛“菜篮子工程先进单位”,青岛市阳光食品工程综合配送7级单位。
(二)投标人近三年(从2021年1月1日起)具有军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等同类副食品(或原材料)配送项目业绩。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四)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追溯能力,自有食品安全追溯系统,投标人具有专业的食品检测、农药残留检测设备。具有稳定安全的货源渠道。
(五)投标人在青岛市具有独立的配送场地,自有配送车辆5辆以上,自有专业的配送人员。
2.3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 12 月 20 日 14 时30分00秒至2025年 1 月 7 日 10 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平台(https://www.qdygcg.com)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等相关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2本采购项目采用电子采购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平台(https://www.qdygcg.com)进行注册登记和办理CA证书(CA证书主要用于投标文件的电子签章、加密、解密等操作)。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31 日 15时 分00秒。投标人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其他说明:平台服务费通过扫描微信/支付宝二维码支付缴纳;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4.2开标说明
开标会议形式:远程(网络线上开标)
开标时间:2025年 1 月 7 日 13时 30 分00秒
开标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56号国金中心9号楼16层
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登录平台(https://www.qdygcg.com)“网上开标大厅”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岛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qdygcg.com)发布。
六、采购监督
本次采购项目接受招标人全过程监督,联系电话:********。
七、其他
7.1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平台(https://www.qdygcg.com)上发布。
7.2投标人应自行在平台(https://www.qdygcg.com)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等相关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3本采购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平台(https://www.qdygcg.com)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532-********、010-********。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4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512M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
7.5本项目无保密内容。
7.6上一年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岛华通企业托管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青岛市市南区连云港路52号
联 系 人:赵 彬
联系电话:******** 131*****11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重要提示: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项目情况、采购程序的主要时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的有关信息,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如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表述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本文所示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3、用“?”标识时表明该选项被招标人选用,用“□”标识时表明该选项未被招标人选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 | ||
条款号 | 名称 | 编列内容 |
1.1.1 | 招标人 | 青岛华通企业托管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服务机构 | 青岛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 |
1.1.2 | 项目名称 | 青岛海纳高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职工餐厅食材供应 |
项目编号 | 详见系统生成编号 | |
1.1.3 | 公告日期 | 详见招标公告 |
资金来源 | /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R资格后审 | |
1.1.4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通过青岛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qdygcg.com)免费获取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
是否需要提交报名资料 | ?是 ?否 | |
1.1.5 | 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1.1.6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青岛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qdygcg.com) | |
1.1.7 | 投标文件开启地点 | ?青岛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qdygcg.com)网上开标大厅 |
1.1.8 | 投标报价 | 含税总价,发票类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
1.1.9 | 投标有效期 | 20个自然日(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算) |
1.1.10 | 投标保证金 | t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金额为 元 |
1.1.11 | 投标方案数量 | ?投标人只能提出唯一投标方案 |
1.1.12 | 投标人不足的情况 | 投标人不足三家流标 |
1.1.13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1.1.14 | 定标方式 | ?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
1.1.15 | 成交投标人数量 | 1家 |
1.1.16 | 中标公示 | 1个工作日 |
1.1.17 | 签订合同时间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
1.1.18 | 评标委员会人数 | 3 人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 | |||
条款号 | 名称 | 编列内容 | |
1.2.1 |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
1.2.2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
1.2.3 | 质量目标 | ||
1.2.4 | 服务期限 | ||
1.2.5 | 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 ?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不召开 | |
1.2.6 | 报价方式和内容 | 详见招标文件 | |
1.2.7 | 招标公告 | 青岛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qdygcg.com)、中国采购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ingdao.gov.cn/) | |
1.2.8 | 成交投标人公示 | ||
1.2.9 |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金额为: | |
1.2.10 | 交易相关费用 | 平台服务费: ?投标人支付: 元,由参与项目的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前缴纳。 以上平台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本章节二总则。 | |
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其他内容(前后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 |||
1.2.11 | 投标方案演示 ?不要求进行方案演示 | ||
1.2.12 | 投标样品 ?不要求递交投标样品 | ||
1.2.13 | 补充文件、答疑文件等与本项目相关所有的资料都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
二、总则
1.说明
1.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组建评审小组对响应采购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规则和时间一次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招标人根据评审小组的评审结果,选择确定中标人的采购方式。
1.2采购项目说明
1.2.1招标人、采购代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公告日期、项目类别、招标公告、采购方式、投标人邀请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5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6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报价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2.6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2.8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选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2.9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2.10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采购项目中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1.3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为了支持本平台的运营、持续完善、改进平台体验,依据国家发改法规[2014]192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的相关内容,本平台对参加采购交易活动中的投标人收取一定的平台使用费。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4保密
1.4.1参加采购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语言文字
1.5.1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6计量单位
1.6.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7踏勘现场
1.7.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7.2投标人可自愿参加踏勘现场活动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招标人对投标人参加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
1.7.3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周边环境情况,仅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8响应预备会
1.8.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响应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响应预备会。
1.9分包
1.9.1投标人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作出说明。
1.9.2分包投标人不得将分包项目再次分包。成交投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对招标人负责,分包投标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项目需求;
第四章 评标办法;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人依照本章规定,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且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2.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平台向招标人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1.2 招标文件的澄清,在本平台通过数据电文形式(或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和内容明显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相应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2.1.3 投标人可以在【招标公告(邀请函)】进入项目,【招标文件】节点下载最新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投标人系统在【我的项目】页面找到参与的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查看招标文件页面查看招标人发布的补遗内容。
2.2.2 招标文件的修改
2.2.2.1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通过本平台发布澄清文件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通知方式不限于数据电文或短信通知等形式。投标人可以在页面下载最新招标文件。
2.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2.3.1本平台是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合法渠道。投标人需要随时关注平台,确认所参与的项目招标文件是否更新。如果有更新,务必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用于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后果自负(若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非对应招标人发布的最新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可能出现响应被否决等后果)。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附件1);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附件2);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若有)(附件3);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附件4);
(5)信用承诺函(附件5);
(6)回避说明(附件6);
(7)响应函(附件7);
(8)商务、技术条款总体响应表(附件8);
(9)投标报价一览表(附件9);
(10)投标报价明细表(附件10);
(11)商务、技术文件;
(12)其他(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资质证书、项目人员资质证件、项目人员社保证明等)。
投标人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且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3.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亲自参加投标的,投标文件不包括第3.1.1所指的授权委托书。
3.2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在投标报价一览表中进行报价,报价应为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在内的含税价格。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采购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
3.3.3招标人设有最高限价的,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或最高限价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4报价方式和内容等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文件有效期
3.3.1投标文件有效期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从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
3.3.2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有效期的,招标人以数据电文形式(或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在原有效期届满后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须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3.4.2成交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给成交投标人,未成交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公布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4.4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3.4.5成交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3.4.6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投标人的各项资格要求。
3.6响应方案
3.6.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外,投标人只能提出唯一的投标方案,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多个投标方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6.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条款总体响应表中列明。投标文件偏差表中未列明的内容,将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如发现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与商务、技术总体响应表的描述不一致或投标人的响应缺乏支持性文件,则评审小组有权要求投标人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并根据澄清结果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且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其中,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
3.7.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3.7.4投标人通过平台进行投标文件在线编制。投标人上传响应文件(word或pdf)并将响应内容与招标人设置的评审项进行页码匹配。编制完成后采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必须有数字证书签章方为合法的投标文件,未对电子文件数字证书签章的,以及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但在开标会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3.7.5 投标文件在生成“.TBJ”格式的文件时会进行压缩,最终生成的TBJ文件大小须控制在512M以内(“.QTB”格式的文件为保存文件,并非最终生成的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
4.1.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登录平台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指引手册】。
4.1.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自行错峰进行网上提交)。
4.1.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系统不再接受投标文件上传。
4.1.4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在本章第4.1.1项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先撤销签名,再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修改之后,重新递交投标文件并确认签名。
4.3 平台使用费
4.3.1 为了支持本平台的运营、持续完善、改进平台体验,依据国家发改法规[2014]192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采购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的相关内容,本平台对参加采购交易活动中的投标人收取一定的平台使用费。该费用在登陆投标平台后,左侧菜单中【招标公告】中找到要参与的项目。支付成功、项目开标结束后财务人员会在1-3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开具之后投标人可在【订单管理】中下载电子发票。
5.开启投标文件
5.1开启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5.1.1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本章第4.1.1项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通过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文件。
5.2开启程序
5.2.1进入开标大厅;
5.2.2投标人登录投标平台,点击【我的项目】,找到对应项目,开标时间前在【开标】环节点击【进入开启会】。到达开标时间,招标人下达解密指令,投标人使用加密CA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或者使用密码串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将无法参与后续环节,开启投标文件时,以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如无法打开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2.3 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或解密时间截止后,投标文件导入开标系统进行报价确认,确认报价完成或确认报价时间截止后,生成开标一览表;
5.2.4如对开启投标文件过程有异议,则点击【新增异议】,输入异议内容后,点击【提交】;
5.2.5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端点击【下达开标结束命令】;
5.2.6开启投标结束。
5.3投标人不足的情形
5.3.1采购项目选择一家成交投标人时,递交响应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的,或采购项目选择多家成交投标人时,递交响应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量的,招标人可按照下述情形分别处理:
(1)终止采购并重新组织采购
采购项目存在影响公平竞争情形的,招标人应当终止采购采购,并根据不同情形和原因,采取相应纠正措施,重新组织采购。
采购项目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情形的,招标人也可以选择终止采购采购,采取相应完善措施,重新组织采购。
(2)继续采购
采购项目不存在应该终止询价的情形,且招标人也没有自行选择终止采购的,招标人应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程序继续开启投标文件,并按本章第6款规定的规则组织响应文件评审,完成采购采购的后续程序。
6.评审
6.1评审小组
6.1.1由招标人组建评审小组,通常情况下,评审小组一般为三人及以上单数,由招标人的商务和技术人员组成,招标人可聘请外部专家参加评审小组。
6.1.2聘请外部专家参加评审小组的,外部专家可由招标人直接确定,也可在符合条件的专家库中抽取。
6.1.3评审小组组建后,评审小组成员共同推选或由招标人指定评审小组组长,评审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评审工作。
6.1.4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表决结果经评审小组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有效,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6.1.5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审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评审小组成员。被更换的评审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审小组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1.6本评审办法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6.2评审
6.2.1评审过程将按以下步骤进行:
6.2.1.1评审准备;
6.2.1.2否决性条款评审(自动检查是否存在围标、串标的情形);
6.2.1.3初步评审;
6.2.1.4详细评审;
6.2.1.5编写评审报告。
6.3初步评审
6.3.1初步评审包括对投标人进行形式审查、资格审查和对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审查,初步评审工作在开启报价响应文件后交由评审小组进行审查,评审小组将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资质要求和其他实质性要求,并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和比较。
6.3.2评审小组对所有投标人审查是否符合资格条件,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允许进入详细评审,否则将会被拒绝(评审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外部证据)。
6.3.3投标文件的澄清
6.3.3.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投标人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且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6.3.3.2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有利于招标人的为准,即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高于合价或总价时,以合价或总价为准调整单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低于合价或总价时,以单价为准调整合价或总价,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2款的有关要求。
6.3.3.3合同金额以经修正后的响应报价为准,缺漏项部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报价将被拒绝。
6.3.3.4评审小组经过对投标人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投标人的报价异常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3.3.5投标人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人的评审、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6.3.3.6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审小组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6.3.3.7评审内容见《初步评审表》。
6.4评审方法及成交原则
6.4.1评审小组将按照本招标文件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和比较。
6.4.2详细评审可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等评审方法。
6.4.3综合评估法:对于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的项目,评审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依据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推荐候选成交投标人。若出现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情形,报价低者排序在前,如报价再次并列时,则技术分较高者为排序在前;如技术得分仍然相同,则采用抽签的方法确定候选成交投标人的排序。评审内容见《商务评分表》、《技术评分表》、《价格评分表》、《商务、技术、价格权重表》。
6.4.4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对于采用最低价评审的项目,评审小组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中,根据其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推荐候选成交投标人,若出现评审后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形,由评审小组成员投票确定候选成交投标人的排序。
6.4.5投标人最终报价均明显不合理的,招标人可决定继续或终止采购活动,或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6.5编写评审报告
6.5.1平台根据评审小组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自动生成评审报告。
6.5.2评审报告由评审小组全体成员签字(或确认),评审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候选成交投标人;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或确认)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候选成交投标人名单。
6.6评审注意事项
6.6.1评审是采购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审工作在评审小组内独立进行,评审小组将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6.6.2除评审小组主动要求澄清外,从开启响应文件后至授予《中标通知书》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响应有关的任何问题与评审小组联系。
6.6.3为保证评审的公正性,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评审小组成员和参与评审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6.7拒绝所有投标文件的权力
6.7.1经评审小组评审,认为所有投标文件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文件。
6.8废标条款
在开标和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废标:
(一)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或者因缺乏相关内容而无法进行评标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正确署名与盖章的;
(三)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
(四)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有关材料不是真实有效的;
(五)投标文件正、副本的内容不符,影响评标的。
7.合同授予
7.1候选成交投标人履约能力核查
7.1.1招标人可对候选成交投标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或组织现场考察,以确认候选成交投标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等实际状况与响应文件是否一致,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投标人履约能力的情况,核查结果将作为招标人选择确定候选成交投标人的依据之一。
7.2确定成交投标人
7.2.1招标人将根据评审报告及核查结果(如有),对候选成交投标人进行综合评估后,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从中选择确定成交投标人。
7.3候选成交结果公示
7.3.1招标人在确定采购结果后,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候选成交投标人。
7.3.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候选成交投标人公示期间提出。
7.4发出中标通知书
7.4.1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招标人向成交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投标人。
7.5履约保证金
7.5.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等向招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
7.6签订合同
7.6.1招标人和成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内,根据招标文件和成交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成交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投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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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项目需求一、项目背景
华通托管中心职工工作餐需求,公开招标食材服务供应商。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
公开招标具有优秀资质,良好信誉,有为军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配送食堂食材经验的配送企业,中标后为企业职工餐厅配送为期一年的食材。甲方根据乙方服务内容、服务质量、食材供应价格综合批评分后,决定是否续约。
三、项目要求
(一)企业从荣获青岛“菜篮子工程先进单位”,青岛市阳光食品工程综合配送7级单位。
(二)投标人近三年(从2021年1月1日起)具有军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等同类副食品(或原材料)配送项目业绩。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四)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追溯能力,自有食品安全追溯系统,投标人具有专业的食品检测、农药残留检测设备。具有稳定安全的货源渠道。
(五)投标人在青岛市具有独立的配送场地,自有配送车辆5辆以上,自有专业的配送人员。要求每个工作日上午8点之前将前一天计划所需食材保质保量配送到位。
四、其他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相关要求
1.1技术汇总得分的计算方法:评标委员会成员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1.2评分得分非整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二、评分标准
2.1商务、技术权重表
《商务、技术权重表》 | ||
权重名称 | 商务权重 | 技术权重 |
权重 | 40 | 60 |
标签: 职工餐厅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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