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三中屏山县岷江实验中学校学生展演舞台项目

宜宾市三中屏山县岷江实验中学校学生展演舞台项目

项目编号: YBSXES********* 项目名称: 宜宾市三中屏山县岷江实验中学校学生展演舞台项目
业主或委托单位: 宜宾市三中屏山县岷江实验中学校 咨询电话: 178*****878
工期要求(天): 60 选取方式: 随机抽取
项目预算价(元): ******.28 项目发包价(元): ******.23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2-21 00:00:00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2-26 23:59:59
选取开始时间: 2024-12-27 10:00:00
资质类别及等级: 提示:施工单位仅需满足任一资质类别及等级
资质类别 等级
施工总承包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履约保证金要求: 本项目不收履约保证金
项目所在地: 屏山县
选取地点: 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项目地址: 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民生西路123号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民生西路123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项目特殊要求: 合同签订时间:中选通知书推送后 3 日内签订。
项目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 7 日内进场施工。
价格要求:本项目发包价包括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需满足行业标准和合同约定。
安全责任:工程建设整个活动期间,所有安全责任均由中选人承担。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保修范围为整个项目的实施内容,保修期 1 年。
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由中选人自行考虑材料等因素,业主不再进行调价。
付款: 完成验收并合格,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总合同款的80%;完成审核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100%。
质保金要求:①质保金计算方式:工程竣工结算价的3%;②缴纳时间:审核结算价支付前。③质保期为壹年;④退还:待质量保证期结束后经相关部门确认无质量问题,业主收到退还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回避情形: 无回避信息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 宜宾市三中屏山县岷江实验中学校学生展演舞台项目合同、工程清单、图纸、响应文件.zip
注意事项:
1.满足条件的意向施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报名时需上传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通知公告),响应文件格式不满足范本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2.施工企业报名成功即视为自行承诺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经查实不满足要求将纳入诚信管理,并按规定暂停或取消宜宾市小额工程交易平台入驻资格。
3.不同施工企业报名联系方式相同或从同一企业(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参与本项目选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4.技术咨询电话01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校学生展演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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