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二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聘项目竞争性磋商
宁德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二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聘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德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二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聘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采购代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应急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20日 16:3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8号金玉良城1号楼2-C区开标大厅)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2月31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8号金玉良城1号楼2-C区) | ||
预算金额 | ¥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林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058 |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应急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富春西路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先生180*****187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6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林139*****058 |
项目概况
宁德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二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聘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8号金玉良城1号楼2-C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XCG*******
项目名称:宁德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二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聘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磋商保证金金额(元): 936.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宁德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二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聘项目 | 1.00 | *****.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序号 |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1 | 宁德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二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聘项目 | 项 | 元 | *****.00 | 总价 | 无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0日 至 2024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8号金玉良城1号楼2-C区)
方式:供应商于上述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段内,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方式中的要求进行办理:(1)现场报名:供应商须按《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我司【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8号金玉良城1号楼2-C区】办理报名手续;(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供应商须按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填写盖章后以扫描件在上述时间内(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发邮件huaxia8333dd@163.com(务必电话联系),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在收到邮件审核后将采购文件发送至供应商接收采购文件的电子邮箱。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响应资格。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8号金玉良城1号楼2-C区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8号金玉良城1号楼2-C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1 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报名公司名称(盖章):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所投合同包号:1 |
报名时间: |
附件2 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 |
银行账号:414*****7338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 ,合同包:1)的磋商保证金”。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富春西路5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180*****1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602室
联系方式:小林139*****0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林
电 话: 139*****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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