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临桂区五通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就临桂区五通镇保洁服务采购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临桂区五通镇保洁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GL(H)HWZB-2016-32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单位:
服 务 名 称 | 数 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总金额 |
NO1标段五通镇、镇区保洁服务 | 1 | 项 | 60万元 |
NO2标段五通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 1 | 项 | 50万元 |
具体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从事本次招标采购服务,并且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城市道路保洁服务或物业服务的供应商;
2、符合投标人资格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以及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方式:
1、发售时间:2016年12月5日至 2016年12月9日,上午8时30分~12时,下午15时~17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体育中心体育馆4号门)。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请与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及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核查。
(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寄到采购代理机构)。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采购预算金额的1%(人民币, 四舍五入到元,须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2016年12月23日上午9时00分前到达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1、缴纳履约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桂林分行
账号:2103 21541930 0025 272
2、购买谈判文件及交纳中标服务费帐户:
开户名: 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账号:4500 1635 2070 5070 2490
开户银行:建行桂林分行高新支行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12月26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体育中心体育馆4号门)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6年12月26日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12月26日上午10时00分在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体育中心体育馆4号门)开标大厅开标。
十一、招标文件查询及下载网址: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35*****66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152*****773;传真:****-*******。
十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临桂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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