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已完成首次登记并具备购房人自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条件的商品房项目清单公示第三批

西安市长安区已完成首次登记并具备购房人自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条件的商品房项目清单公示第三批

办理转移登记条件的商品房项目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开发企业

楼幢号

所在区县(开发区)

1

西安嘉磐置业有限公司

西安市长安区靖宁路200号金辉长安云筑

1.2.3.4.5.6.7.8.9.10.11.12幢

长安区

敬请购房人自行对照后持身份证明材料、经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完税凭证、分户图(开发企业处领取)等资料,前往长安区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办理。

长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东厅)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长安街669号

咨询电话:029-********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后,将在承诺的4个工作日办结,办结后购房人可在办事大厅现场领取证书。

按揭贷款购房的,购房人自行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后应将商品房所有权已转移的事实尽快告知贷款银行。贷款银行知晓后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抵押权转房屋抵押权登记。预抵押转房屋抵押登记后,购房人就可以利用房屋剩余价值再抵押融资。

除依法缴纳的税金外,不动产登记机构只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根

据相关规定,其中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车库、车位,储藏室按住宅类80元/件收取。

公告单位: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

2024年12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商品房 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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