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镇南通八队斗九东35.1亩农用地招标公告

南水镇南通八队斗九东35.1亩农用地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 国资资竞********

珠海惠熙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定于2024-12-26日9:30时对南水镇南通八队斗九东35.1亩农用地进行网络竞价,交易服务机构:南水镇三资管理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进行,欢迎竞投意向人参加竞价。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资产编号单元号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底价资产地址资产类型资产用途
南水镇南通八队斗九东35.1亩农用地040*****2005-01-000100135.10 亩0.00 亩2205.00 元/亩·年南水镇南通八队斗九东35.1亩农用地国有农用地农业
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珠海惠熙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和确认(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竞价资质要求:无。
租赁年限:12.00。
底价总额:*******.89。
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格计算年承包金的一半。

行业要求:无 。

受让人或承租(包)人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产权情况:(无国有产权证)国有农用地。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租金递增情况:2年后变租,每2年递增一次,递增方式为比例 (固定值单位为元/比例单位为%),递增值为5.00 。

二、本次项目采用电子竞投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每次加价不低于金额5.00元。

三、报名流程
(一)竞投意向人须在珠海市金湾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服务平台成功注册。
(二)竞投意向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并确认(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
(三)按招标公告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
(四)可自行在网上申报或带齐资料到南水镇三资管理交易中心协助办理。
(五)取得竞投资格。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为 2024-12-23 9:00 起至 2024-12-25 17:30 止,竞投人采用网上报名,也可到南水镇三资管理交易中心由现场工作人员协助进行报名。

五、交易保证金
(一)竞投意向人不得由他人代付竞价保证金 (交款人与竞投意向人名称须一致)。
(二)竞投意向人须在2024-12-25日17:30前按照约定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无法按时到账的,竞投意向人将无法报价,后果自负。为避免与银行系统对接造成到账延迟,建议竞投意向人应该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最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天完成保证金的缴纳手续。
(三)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四)交易保证金金额:*****.65元。

六、竞投时间
经资格审查通过的竞投意向人请于2024-12-26日9:30,开始自行网上竞投;也可携带相关资料于2024-12-26日9:30前,到南水镇三资管理交易中心由现场工作人员协助进行参与网上竞投。超过指定竞投时间,视为放弃竞投资格。

七、竞投须知
1、该农用地用于种植特色水果;

2、标的物以现状发包,农用地上有面积为35.1亩的钢构塑料薄膜大棚,若标的物实际面积与招租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招租公告所标示的为准;

3、交易完成后,中标人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4、承包金每年支付一次,第一年承包金支付时间为合同签订起30天内完成支付,其余承包期交费时间按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约定执行;

5、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格计算年承包金的一半,合同履约金在合同签起3天内完成支付;

6、本次发包的标的物为农用地及钢构塑料薄膜大棚等配套设施,不包含看护房等;

7、该农用地上的大棚等设施为珠海市南水镇人民政府出资建设,设施资产归其所有;

8、该农用地上大棚等设施日常维修及维护由承包方负责;

9、如承包方因种植及经营需要在本农用地上搭建农用设施等建筑物的,必须符合自然资源局等相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经相关部门书面批准后,报备至发包方并同意后方可动工,报批和施工等所有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10、由于斗河、运河是南通公司防涝排洪用,所以承包方不能堵塞斗河、运河;

11、农用地河道的水位控制由南通公司调控;

12、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对本农用地内的环境卫生负责;

13、承包方不得转让、转租、转借、抵押、相互交换或以任何方式改变该农用地使用权;

14、承包方需种植特色水果,如违规我司有权无偿收回该农用地及大棚等设施并解除承包经营合同;

15、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应科学用电、合理布设电线。如有违规用电、或存在用电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如未按我司或南通公司要求整改,属违约行为。我司有权没收乙方合同履约金保证金,无偿收回该农用地及大棚等设施;

16、承包方应维持该农用地所有权的性质和承包用途,不得荒废或用于非农建设,不得擅自改变该农用地的形态;

17、承包方应按安全防火的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火措施,办理安全经营和防火手续,若因措施不力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承包方负责;

18、如遇国家或政府征收该农用地并有相应补偿时,大棚等由珠海市南水镇人民政府投资的设施的补偿归珠海市南水镇人民政府所有,青苗及由承包方投资的设施补偿费归承包方所有,土地补偿费及其余补偿归珠海市南通工贸实业总公司所有;

19、中标人中标后,若出现自动弃标,除没收投标保证金外,中标人将失去该标的物的下次投标资格;

20、本农用地旁的地块将筹划兴建新的大棚设施,其在公开招租时,在同等价格下本农用地的承包方有优先承包权;

21、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清楚及了解招标公告和承包经营合同的内容;

22、最终解释权归珠海惠熙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列入委托方失信承租人管理目录库的意向竞标人,不得参与竞标。
2、合同起止日期以标的物实际交付时间为准,本项目的所有解释权归珠海惠熙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出租方)所有。

八、本次项目交易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三资管理交易中心不承担因权属情况引起的连带法律责任。

九、承包方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相关规定。


十、联系方式
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137*****239
交易机构咨询及投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6-*******
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00-18:00
指定网址: http://www.zhjw3z.com/
农用地承包经营合同 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资产交易中心
2024年12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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