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新建商品房“带押过户一件事”服务模式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征求《新建商品房“带押过户一件事”服务模式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民法典》、《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建房规〔2019〕5号)、《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印发2024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交易便利度,促进实验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我单位起草了《新建商品房“带押过户一件事”服务模式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人士可于2024年12月23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发送电子邮箱至ptbdcdjjy@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新建商品房“带押过户一件事”服务模式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二、寄送邮件至平潭综合实验区天山北路与政区二路交叉口东北180米管委会大楼7号楼317办公室(邮箱:******)。
附件:《新建商品房“带押过户一件事”服务模式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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