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镇政府信息回应关切制度和工作流程

石头镇政府信息回应关切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提升政府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石头镇各社区、部门、授权的组织、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组织和医院、学校等公用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各单位)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回应关切工作制度是指各单位在管理社会事务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对人民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以及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言论采取积极回应的制度。

第四条 回应关切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做到不缺位、不失语、不被动,牢牢抓住信息发布主动权。

(二)分级负责原则。牢固树立舆情危机和公开意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置,做到有责、负责、尽责。

(三)科学有效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尊重舆情发展规律,把握好时、度、效以及管理能力和引导能力。

(四)双向互动原则。规范和整合政民互动渠道、建立网上群众沟通交流渠道,快速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及时公开热点、难点、敏感话题真实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

第五条 要完善主动发布机制。围绕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活动、重要决策部署、事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

第六条 各单位对发布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査,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第七条 要进一步加强回应社会关切的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发挥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要着力建设基于新媒体的政务信息发布和与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

第八条 加强业务培训学习。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网站工作人员、政务新媒体负责人员要加强工作学习,及时参加上级组织的相关培训,提升个人业务水平。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作流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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