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庐江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庐江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农经发[2014]12号),省农委、省档案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皖农经[2014]20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下简称土地确权)档案(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数据等),是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资料,是土地确权建档的史料依据,是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调处土地承包矛盾纠纷,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基础,它对依法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要坚持档案工作与确权登记颁证各项工作同步进行,同步管理,以《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试行)》为原则,按照国家档案局《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和其他门类档案材料整理的相关规定要求,开展档案整理工作。

二、成立组织

土地确权档案工作,内容丰富、涉及范围广、难度大,县里决定成立由县档案局、县农委和财政局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土地确权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人员培训、监督指导和移交接收等项工作,并要求镇(园区)也要成立由农村土地确权分管负责人为主的相应组织机构。

三、管理原则与责任主体

农村土地确权档案管理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类归档、集中保管的原则。县农委是农村土地确权县级档案建档工作的责任主体,镇(园区)政府是镇村建档工作的责任主体。

四、工作内容

2016年6月份完成全县212个确权村、8000个组、25万农户、80万卷1000万页的确权纸质和电子档案整理,要求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并存,同时组织县级验收,8月份通过省级验收。

土地确权县级纸质档案整理和数字化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由中标方整理,镇、村档案由镇政府(园区管委会)自行整理、保管,并拨付相应经费。其中,电子文件和使用管理信息系统采集、专业数据及航空(卫星)图片、遥感数据等,采用档案级光盘和硬盘异质三套移交县档案馆保存。

五、措施与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量大、材料多,规范整理好是件艰难的工作任务,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来抓好这项工作,分管领导负总责,要亲自抓,确权办负责人负直接责任,要具体抓,各负其职,各尽其责,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县档案局:负责业务培训、技术指导、纸质和电子档案的接收与保管。

县农委:负责县级土地确权档案的整理;协调各土地确权调查和建库单位与各镇确权资料的交接;从确权技术角度把握档案质量,协助县档案局做好培训、业务指导和档案移交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档案整理工作经费保障,并监管经费使用。

各镇政府(台创园管委会):负责土地确权县级档案原始资料分检后移交给县农委;负责本镇及移交县档案馆的档案整理,本级档案保管,指导各村档案整理与保管,镇村档案整理的耗材与设备采购。

2、健全制度,按章行事。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这项工作中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按章行事,如:《分管负责人岗位职责》、《档案资料人员岗位责任》、《档案收集、保管、保密利用规定》等。

3、配齐人员,接受培训。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是一项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工作,从事人员不仅要有敬业精神,耐得住寂寞,还要经过一定的专业培训,掌握了技能才能担当上岗。各镇(园区)和相关单位原则上要安排不得少于2-3人(办公室文档人员1名,确权办资料收集人员1名,村文书或会计1名)从事这项工作,接受专门培训。人员不足可抽调临时人员,工资从县级补助经费中解决。

4、收集整理,齐全完整。归档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文件材料应当真实有效、信息完整、数字准确、图样清晰、签字盖章、日期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标识完整齐备,书写、印制材料和载体符合档案保护要求,收集范围对照《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试行)》中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5、落实考核,实行奖励。通过督查和考核,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在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档案失真、损毁或丢失的依法追究。

6、保障经费,做好档案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是整个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组成部分,各镇村做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档案作为一个专业类别档案移交综合档案室专柜存放。全县在土地确权专项经费中列按12元/农户(确权农户)标准,共列支300万元(25万确权农户)补助到镇,用于档案耗材与设备采购、抽调人员补贴、镇村级档案管理经费补贴等。2016年3月底预拨125万元(5元/户) 作为各镇档案整理工作的启动经费,通过省级验收后再全额拨付。

2016年3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村土地承包 经营权确权 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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