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伊吾县县城污水厂扩建项目——前期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哈密市伊吾县县城污水厂扩建项目——前期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哈密市伊吾县县城污水厂扩建项目——前期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1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SQYZB-FW2024【HM】026
项目名称:哈密市伊吾县县城污水厂扩建项目——前期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哈密市伊吾县县城污水厂扩建项目——前期咨询服务
预算金额(元):******
单位:不限
简要规格描述:完成本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及专家论证意见、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并协助采购人完成报批手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4年12月-2025年1月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应该同时具有有效的:1、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2、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备案证书;3、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工程咨询师(市政工程专业)证书;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以及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2月31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伊吾县振兴路
联系方式:152*****8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盛世乾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天山西路瑞华大厦1401室
联系方式:186*****1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娜
电 话:186*****167
附件信息:
标签: 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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