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第二政务大厅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第二政务大厅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第二政务大厅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20日 17:57 |
预算金额 | ¥216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倪冬云、陈保名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3*****100 | ||
采购单位 |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大厦12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砼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3*****100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第二政务大厅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第二政务大厅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办公场地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需在头屯河区租赁第二政务大厅公共服务办公场地,目前仅新景大厦整体配套满足需求条件,我单位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服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中单一来源采购要求的规定。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新疆朗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万盛大街5433号新景中心A座22楼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公示期限:2024年12月20至2024年12月26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王哲
联系电话:0991-*******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大厦12楼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991-*******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大厦12楼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倪冬云、陈保名
联系电话:133*****100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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