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来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巡查制度通知

关于印发来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巡查制度通知

中心各股室、汊河分中心:

现将《来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巡查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11月1日


来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巡查制度

为加大窗口巡查力度,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中心行业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巡查工作方式

中心股室负责人实行周带班制,即每周由一名股室负责人成员带班(如遇特殊情况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对全体工作人员在岗期间纪律作风、服务质量、工作效能等方面进行巡查。综合股建立专门的检查记录本,随同带班领导对巡查工作情况予以记载,形成固定的书面记录。带班领导需对巡查情况进行签字确认,并做好每周领导之间的巡查工作交接。

二、巡查工作职责

带班领导要切实履行带班责任,在值周期间要严格按照带班要求,不定时对全体人员检查不少于五次,具体巡查内容如下:

(一)工作作风方面:

对全体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制服穿着、挂牌上岗、台面摆放、文明用语等进行检查。

(二)服务质量方面:

巡查干部职工在接待群众期间是否使用普通话,对待办事群众是否礼貌热情,面对群众咨询是否耐心周到等,坚决杜绝态度冷漠,语言生硬等问题。

(三)工作纪律方面:

干部职工擅自脱岗窜岗,无故离岗,作风散漫,工作期间用餐零食,嬉戏聊天,大声喧哗,摆弄玩耍手机,消极怠工等违规现象进行巡查和纠正。

(四)现场处理服务对象投诉等问题

带班领导如遇服务对象投诉等问题,要实行现场受理、现场协调、现场解决。

三、巡查工作要求

(一)中心主任不定期抽查,带班领导对值周巡查工作直接负责,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责,按照《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服务行为规范》等相关制度,严格巡查,详细记录。

(二)带班领导要认真负责,敢抓敢管,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批评并予以纠正,确保窗口服务质量。

(三)巡查情况作为窗口工作通报的重要内容,定期在全体人员会议进行通报;同时将相关情况作为年终评选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切实增强巡查效能,形成管理合力。

巡查带班领导详见附件。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此前发布与本制度不一致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2024年11月1日执行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窗口工作

巡查排班表

序号

值班股室

巡查日期

巡查范围

备注

1

权籍股

每月第一周

县登记中心

2

受理股

每月第二周

县登记中心

3

审核股

每月第三周

县登记中心

4

综合股

每月第四周

县登记中心

5

汊河分中心

每日自巡

汊河分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不动产登记 制度 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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