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2024年乡村生态振兴工作总结
凤阳县2024年乡村生态振兴工作总结
2024年以来,为全面落实省、市乡村生态振兴工作和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现将今年以来生态振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1.“厕所革命”持续推进。截至目前,全县已新建完成5199户,其中单户改厕2840户,联户改厕2359户,占年度计划任务的86.65%。推进围绕和美乡村建设要求,立足实际,聚焦短板,2024年,我县扎实推进2023年度小岗村省级精品示范村和2个市级精品示范村建设,2023年度10个省级中心村建设工作已完成总进度95%。启动2024年度大王府村、卸店村2个省级精品示范村、10个省级中心村建设,100个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创建任务已完成总进度70%左右,持续推进10个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
2.推进农村生活污水。为了进一步切实解决农村水体突出环境问题,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县生态环境分局印发了《2024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实施任务和责任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需要完成10个农村污水治理任务,截止目前,完成8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3.实施农村净水攻坚行动。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印发《凤阳县农村净水攻坚行动方案》。在深入排查、精准溯源的基础上,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攻坚,2024年任务我县需要完成27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截止目前工程建设基本全面完成,县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正在开展联合验收,农村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增强。
4.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采用“户集中、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全流程处理。以户为单位集中生活垃圾,在各个自然村设置垃圾投放点,各村保洁员积极引导村民将生活垃圾投放至垃圾点;乡镇新增或修缮垃圾中转站,通过收集车、压缩车将各村垃圾集中至中转站,后运输至凤阳县光大电厂,作焚烧发电处理。县域内开展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闭环处置,已实现全县城乡生活垃圾“零填埋”。
5.实施美丽宜居村庄建设,村庄布点规划情况。结合村民的实际意愿、项目安排以及村庄的实际现状,继续对190个村庄规划进行优化完善,目前已全部通过专家评审,其中取得县人民政府审批的22个,省厅备案的3个。
(二)禁止污染向农村地区非法转移
6.禁止落后产业向农村地区转移。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加强产业转移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认定工作。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严格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准入,坚持高标准承接产业转移,禁止违法将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产业、企业向农村转移。
7.依法打击污染非法转移行为。压紧压实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化监管职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违法将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城镇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未经达标处理的城镇污水等向河道、路边、池塘转移、倾倒、填埋。
(三)促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8.推进种植养殖业污染治理。2024年以来,为大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促进畜牧业生产与环境保护绿色发展,我县加快推进畜禽粪污治理,不断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取得显著成绩,截至目前,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继续推进板桥镇罗刘村岗马养殖小区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的改造,对西泉全心村蛋鸡养殖小区推动鸡粪发酵处理,消除污染,变废为宝。截至目前,共排查50头猪当量养殖场(户)85家,出动人员150人次,排查养殖场次450次。加强对2017年自查自纠和中央环保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后续监管,对整改后的养殖场(户)进行了督促检查,确保问题不反弹。深入推进化肥减量增效。与安徽科技学院等农业科研院所协同合作,完善主要粮食作物施肥指标体系,改进发布肥料配方20个,上半年全县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达93%以上。在全县建立了43个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辐射面积50万亩以上。小麦“一喷三防”面积191.8万亩次,其中统防统治占比89.9%。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分别达到90%、85%。全县新增绿色养殖标准化池塘已完成860亩。
9.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2024年市下发我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年度任务共6个。截止目前,完成东刺山矿废弃整治等3个,待市级验收,其他武店镇小东山治理项目等3个在整治中。
10.组织实施湿地保护工作。编报《凤阳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将森林公园、地址公园和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为“安徽韭山国家森林公园”,待国家批复同意后启动总体规划编制及勘界立标工作。将自然保护地纳入林长责任区,进一步压实林长责任,加强保护。完成2024年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例行排查线索点位核查293个和材料上报工作。落实森林督查和自然保护地图斑核查整改,完成5个生态环境危废问题线索点,其余的正在有序推进。涉林违法线索点位9个,已全部整改到位。截止目前,2024年下发我县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线索点位364个,已完成341个外业核实和平台录入。
11.持续推进淮河流域禁渔。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淮河流域凤阳段实行春季禁渔,禁渔期禁渔区禁止所有捕捞作业。春季封禁期间在沿河乡镇张贴禁渔《通告》100余份,散发宣传资料300余份,悬挂禁渔横幅,沿河设立禁渔标牌等。为严厉打击春季偷、电、毒鱼违法案件,禁渔两个月来凤阳农业农村局、凤阳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公安、交通海事、沿河人民政府等部门联合开展30次专项禁渔执法活动,出动执法船35艘次.执法车辆90车次.执法人员440人次,出动执法船艇(35艘次),禁渔期间查处违法电鱼案件1起,罚没收入0.2万元。劝离垂钓人员400余人,地笼50条,清理违规渔网600多米。针对淮河流域凤阳段禁渔期管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做好多部门协同,全民动员保护淮河水生生物资源,为我县渔业发展保驾护航。
12.积极抓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扎实开展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试点建设、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等工作。印发《凤阳县林长制改革创新建设实施方案》,提升乡村林业治理能力,推进乡村振兴。在殷涧镇白云村开展“百场带千村”试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序推进。三个国有林场森林防火网格化建设基本完成。
(四)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
13、加强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控。全面排查全县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不包含尾矿库),重点排查涉重金属矿区凤阳县金鹏矿业有限公司(中家山)、安徽凤阳县毛山硫金矿业有限公司和凤阳县中都矿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凤阳县金鹏矿业大王府已关闭),压实矿区环境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环境风险,避免造成土壤污染。现正在开展对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进行监督性监测。
14、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优先保护耕地土壤环境,动态更新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未利用地、复垦土地等拟开垦为耕地的,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不符合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严禁复垦为耕地。全面落实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禁止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造田和土地复垦。未利用地、复垦土地等拟开垦为耕地的,应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不符合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严禁复垦为耕地。
(五)推进优质生态产品价值转化
15.加强湿地保护,开展湿地周边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印发《凤阳县湿地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关于明确林长湿地资源保护责任范围的通知》,县资规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等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督查湿地资源和农村饮水水源地保护情况。开展花园湖湿地岸线生态环境问题专项巡查行动,印发交办单、提示单,督促花园湖湿地所在乡镇全面开展湿地保护巡查。在三个乡镇开展花园湖湿地资源保护和利用社区培训;投资20万元,安装保护标牌29块,提升公众湿地保护意识。
(16)科学开展国土绿化。2024年完成营造林*****亩,其中人工造林1660亩,退化林修复*****亩,森林抚育*****亩,封山育林*****亩。 (六)推进乡村生态振兴试点建设和小岗村“两山”创建工作17.开展生态振兴试点工作,持续推动“两山”创建工作。落实《安徽省乡村生态振兴试点乡(镇)、试点村验收评估方案》,完成2023年殷涧镇白云村乡村生态振兴试点验收工作。开展2024年新增乡村生态振兴试点黄湾乡和小岗村工作。
编制国家级凤阳县小岗村“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并上传至管理平台,待生态环境部审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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