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残联信息公开评议考核制度
肥东县残联信息公开评议考核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本会各科室。
二、考核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会评议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会各办室工作的考核。
三、评议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四、评议考核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内容。
五、考核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内容和形式、制度建设和群众评价情况等。具体考核:组织领导情况,职责和管理权限的公开情况,行政许可的公开情况,行政处罚程序的公开情况,办事时限、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时限和办理有关事情时间的公开情况,办事结果的公开情况,便民措施的执行情况,工作纪律和廉政勤政制度及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处理办法的公开情况,各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责任追究情况。
六、评议考核工作实行量化标准。标准是:组织机构健全,领导责任明确;公开范围全面、重点突出;公开内容齐全、明确具体;公开形式完备、实用有效;监督保障制度完善,激励制约机制健全;公开效果显著,群众评价满意;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群众投诉处理得当。考核以年度考核为主,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七、评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对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科室给予表彰;对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对不认真整改的,主要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当年不得评优受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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