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东钱湖绿化提升和公园创建工程招标公告

2023年度东钱湖绿化提升和公园创建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2023年度东钱湖绿化提升和公园创建工程
项目代码:
2308-******-04-01-******
招标人:
名称:宁波东钱湖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玉泉南路300号
联系人:李老师
代理机构:
名称:宁波旭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清水桥路611号华城国际1008室
联系人:徐工、孙工
电话:0574-********
项目概况:
招标条件:
(一)投标人: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的业绩要求:2018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60%及以上(即单项合同金额≥*******元)的绿化类工程施工,完成时间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施工业绩根据以下(1)或(2)业绩证明资料确认:(1)业绩证明资料:信息平台查询结果打印页,如信息平台无法明确体现的,则以“(2)”提供的内容为准;(2)业绩证明资料:①施工合同、②竣工验收资料、③可查询该业绩情况的行政主管部门有效联系方式或公示网址,共三项资料。(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实际造价或规模的,还需提供审计报告等证明资料,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为准)。含绿化类工程的项目,则需提供审计报告标明工程内容及对应造价,否则不予认可。如业绩证明资料不齐全的,不予认可。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交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 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招标内容、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投资概算988.58万元,其中建安投资869.29万元,建设规模:1.鄞县大道绿化景观改造提升。锁岚路至环湖北路段中央隔离带改造提升*****平方米,长3.5千米,宽7米;机非隔离带改造提升*****平方米,长3.5千米,宽2米;沿线居民区小区出入口改造提升970平方米;鄞县大道与东环南路交叉口改造提升300平方米。2.鄞城大道绿化景观改造提升。奉钱线至环湖南路段机非隔离带改造提升830平方米,北侧长825米,南侧长1012米,上层银杏替换为89颗巨紫荆(四季春一号),下层保留,建设地点:位于鄞县大道(锁岚路-环湖北路)中央隔离带、机非隔离带、沿线小区主出入口、鄞县大道与东环南路交叉口节点;鄞城大道(奉钱线-环湖南路)机非隔离带。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东钱湖绿化提升和公园创建工程施工及保修期内的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774.4121万元。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施工总工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安全要求:合格。
招标规模:
1.鄞县大道绿化景观改造提升。锁岚路至环湖北路段中央隔离带改造提升*****平方米,长3.5千米,宽7米;机非隔离带改造提升*****平方米,长3.5千米,宽2米;沿线居民区小区出入口改造提升970平方米;鄞县大道与东环南路交叉口改造提升300平方米。2.鄞城大道绿化景观改造提升。奉钱线至环湖南路段机非隔离带改造提升830平方米,北侧长825米,南侧长1012米,上层银杏替换为89颗巨紫荆(四季春一号),下层保留。
标段(包)划分:
标段(包)名称:
2023年度东钱湖绿化提升和公园创建工程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7,816,326.00元
资金来源:
东钱湖财政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的业绩要求:2018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60%及以上(即单项合同金额≥*******元)的绿化类工程施工,完成时间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施工业绩根据以下(1)或(2)业绩证明资料确认:(1)业绩证明资料:信息平台查询结果打印页,如信息平台无法明确体现的,则以“(2)”提供的内容为准;(2)业绩证明资料:①施工合同、②竣工验收资料、③可查询该业绩情况的行政主管部门有效联系方式或公示网址,共三项资料。(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实际造价或规模的,还需提供审计报告等证明资料,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为准)。含绿化类工程的项目,则需提供审计报告标明工程内容及对应造价,否则不予认可。如业绩证明资料不齐全的,不予认可。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交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 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11-09至2023-11-30,获取方法: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录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品茗网上交易系统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宁波市公共资源品茗网上交易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电子交易平台运行费100元,售后不退。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V2.0中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品茗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0》)。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11-30,递交方式: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所有投标文件均采用电子格式,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前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品茗网上交易系统。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V2.0(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login)
行政监督机构:
鄞州区公共资源监督管理中心
电话:
信息来源:
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接收时间:
2023-11-0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绿化提升 公园 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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