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交叉互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交叉互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

根据11月30日全县2024年四季度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县安委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整治交叉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工作内容

对照《肥东县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检查在辖区内执业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被服务企业存在安全隐患,服务机构在服务过程中未能及时排查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向委托单位反馈的,以及被上级检查发现的;

2、被服务企业存在重大隐患,服务机构该发现未发现的;

3、服务机构未规范向企业或委托单位反馈排查发现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清单(要有文字描述、图片、现场检查人签字等)的;

4、服务机构伪造、转让或者租赁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冒用他人名义在技术服务成果上签名;

5、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达成默契,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成果;

6、服务机构在安全检查时没有委托单位工作人员陪同,或应到现场而未到现场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活动的;

7、服务期内被服务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调查与服务机构服务不到位有关的;

8、服务机构以委托单位、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名义,或以安全生产检查之名招揽业务的;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乡镇(开发园区)要高度重视此次交叉互查工作,主要或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各乡镇(园区)有2家及以上服务机构要交叉片区组织互查;仅有1家服务机构的要聘请其他专家随机抽查。县安委办将严格过程督导,充分调动辖区安全服务机构和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积极性,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务必取得实效。

(二)从严处罚,形成震慑。要坚持检查与执法相结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生产经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县应急管理部门将依据其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严重程度,对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从业人员进行约谈、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将暂停在我县辖区内开展新的业务。

(三)引导宣传,形成氛围。县安委办将通过工作简报、门户网站、文件会议等方式,对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好举措等进行宣传和推广,请各乡镇(开发园区)于2025年1月8日前,将本辖区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交叉互查情况报县安委办。交叉互查期间,县安委办将设立公开举报邮箱(fdzhk********@126.com),接受社会对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情况的举报,对有关问题线索将移交省市应急部门重点查处。

肥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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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生产技术 专项整治 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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