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气象局内设机构与职责

肥东县气象局内设机构与职责

【内设部门】

肥东县气象局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按照政事分开的要求,以及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的需要,分别设置2个管理机构和1个直属业务单位。

(一)管理机构设置

管理机构设置2个,分别为综合管理科(办公室)和防灾减灾科(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1. 综合管理科(办公室)

负责本级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承担气象行政执法和有关行政诉讼;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的发布和传播;负责地方气象机构建设,组织指导气象灾害防御管理所、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组织开展气象法制知识的宣传教育;承担综合协调、政务信息、目标管理、文秘、机要、档案、信访、外事、宣传、办公自动化、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计划财务、人事劳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本级纪检监察、党群团、精神文明建设、气象文化建设和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人:许晓雪 办公室主任,办公电话:0551-********,办公地点:肥东县店埠镇人民路与团结大道交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防灾减灾科(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气象灾害普查,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气象灾害风险区划,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和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制定工作,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和施放气球活动;承担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工作。负责人:丁傲菊,办公电话:0551-********,办公地点:肥东县店埠镇人民路与团结大道交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二)直属业务单位设置

直属业务单位设置为肥东县气象台,机构规格为副科级。

1.肥东县气象台

负责本级预报、预警工作;承担本级决策气象服务和公众气象服务工作;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和气象灾害应急服务工作;负责灾害性天气联防和应急联络、信息传递工作;负责本级综合气象观测工作;负责本级农业气象观测和为农气象服务产品的制作与发布工作;承担气象装备的运行、维护工作。负责人:雍定冰 气象台台长,办公电话:0551-********,办公地点:肥东县店埠镇人民路与团结大道交口,办公时间:全年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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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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