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

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


2024年以来,滁州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在凤阳县委、县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加快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辖区环境质量指标持续向好。现将2024年以来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责任落实。一是加强统筹调度。充分发挥县环委办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职能,县委、县政府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做好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协调各单位全面做好环保督察组下沉督察、边督边改、调阅资料、对接汇报等工作。二是狠抓问题整改。历年中央、省共交办凤阳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共306件,截止目前已完成整改验收销号287件,剩下19件中基本为思想认识层面共性问题及2023年省督察反馈意见问题、警示片问题。2024年底前需验收销号10件,截止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并申请销号(2024年上半年销号11件)。系统解决韩俊书记实地督导的夫子郢村环境问题,黑臭水体、垃圾处置及道路、污水截污纳管、农村改厕等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销号。三是坚持自查自纠。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专项行动,自查问题109个,已完成整改83个,剩余问题均按照整改时限序时推进整改。

(二)持续攻坚发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一是精准发力治理大气污染。推进石灰窑加工企业综合整治,制定石灰窑整治方案,成立专班,实施企业提标改造。推进珍珠水泥、中都水泥有组织、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和大宗物料清洁运输改造。开展加油站、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专项整治,推进低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我县涉及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企业12家,其中3家不涉及,4家停产并注销排污许可证,4家完成替代工作。推进老旧营运柴油车和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已淘汰2871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运营柴油货车、8台一阶段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持续开展群众“家门口”问题排查整治,对交办的2024年第一批“家门口”的2件环境问题投诉情况进行核实办理及及时反馈。全力推进秸秆禁烧工作,2024年以来未被卫星拍到或者上级督查发现火点。截至目前,我县PM2.5浓度均值为34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率为75.7%。二是强化统筹提升水环境质量。深刻汲取滁河水体污染事件教训,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务局联合对国控断面上游水环境进行全面排查,保障地表水水质安全。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省生态环境厅移交凤阳县疑似入河排污口354个,凤阳县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截止目前共排查河湖岸线289公里,确定为排污口4个;凤阳经开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日处理污水1.7万吨已建成运行。对全县水源地每个月进行检测,全面掌握凤阳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情况;对水源地进行执法检查,保障公众健康和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2024年以来,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濠河太平桥、刘府河入天河湖口累计水质均为地表水Ⅲ类,优于市级考核要求。三是严格监管优化土壤环境。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防治责任,扎实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推进凤阳县染料化工有限公司污染地块详调评估;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暨“管固废 保安全”攻坚行动,规范危险废物管理,确保44家产废企业危险废物安全规范。

(三)助力生态振兴,推进农村环境治理。出台了《凤阳县2024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完成9个农村行政村污水治理、7个农村环境整治、27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我县县级自查农村黑臭水体34条,截至目前,已完成治理3条,7条正在开展治理,剩余24条正在开展招标工作,预计2024年底全部完成治理。出台《凤阳县2024年“三查一治”春季攻势—“治农村污水 促生态振兴”专项行动方案》,对2021-2023年农村四项考核任务进行回头看、对全县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开展全面排查。完成2023年殷涧镇白云村乡村生态振兴试点验收,开展黄湾乡和小岗村2024年新增乡村生态振兴试点工作。

(四)推进减污降碳,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推动落后产能淘汰,共淘汰13台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开展玻璃炉窑企业燃料结构排查,全面摸排燃煤、燃油炉窑情况,制定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实施方案,分批推进玻璃炉窑燃料清洁能源替代工作。4月8日,我县经开区入选省级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我县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问题导向、协同创新的工作思路,编制了实施方案,并上报省厅待审核。有序推进凤阳县富春紫光污水处理厂、安徽阿喜绿色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排污权交易。

(五)坚持生态立县,推进生态文明创建。编制小岗村“两山”基地创建实施方案,进一步探索小岗村“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实践路径,凝练典型经验做法,5月24日召开小岗村两山基地创建工作专家咨询会,申报材料已上报项目库。对反馈的龙子湖省级风景名胜区涉及到凤阳辖区内疑似生态环境问题7个点位进行了核实并上报;对生态环境部通过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数据互联互通系统下发涉及我县333个疑似生态破坏问题线索,已全部现场核实并提交系统。

(六)强化服务意识,提升为企服务水平。一是强化建设项目管理。以“四送一服”、“环企直通车”、服务企业“十百千”等活动为抓手,积极做好重点项目建设的审批服务工作,今年以来共计审批各类建设项目64个,确保新建工程项目如期开工建设,保障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完成首次申请审核排污许可证15家,完成变更申请审核424次,完成重新申请审核16家,完成审批部门变更84家。三是开展为企服务。推进先进环境绩效企业创建,积极引导、帮扶17家企业申报绩效等级;积极帮助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项目申请中央财政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已于10月24日入库。

(七)强化执法监管,筑牢环境安全屏障。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实行动态调整,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环保、公安、检察等机关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开展执法大练兵、双随机抽查等专项执法行动。持续强化环境应急管理,推进重点排污单位环境应急处置方案编制,常态化对重点企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持续强化危废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违法行为;加强核与辐射执法检查,有力保障辐射环境安全。2024年以来,共对33家环境违法企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共处罚金288.5万元;移送公安部门行政拘留1件、刑事案件6件,在全县形成了依法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试点,对刘府报废机动车行业污染、洪武公司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工作。

二、2025年工作计划

一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监管,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力争PM2.5平均浓度低于3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达到在8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濠河太平桥、刘府河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二是强力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一体推进中央及省环保督察反馈等各类问题整改,确保按时完成销号任务。举一反三,排查整治辖区突出环境问题。聚焦重点行业、企业、流域和区域环境,加强执法监管,防控生态环境领域风险。

三是统筹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严格落实“河长制”“林长制”,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深入实施矿山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力推进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奋力建设现代化大美凤阳。

四是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行动。完成14家25座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开展武店石灰窑集中区综合整治行动。加强绿色发展宣传,大力推行绿色出行,加快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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