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车辆租赁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车辆租赁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4-JKDZSP-F3051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否; 2.项目预算:70万元/年; 3.项目性质:客运服务(含车辆和驾驶员)。 4.主要线路。需求单位至成都主要机场、火车站,半天、全天包车、班车等。 5.车型需求。包括但不限于≥37座大客车、17-28座客车、7-9座商务车和5座轿车,能根据需求单位需求立即(2小时内)提供车辆。其中5座轿车的轴距不得小于2.8米。 6.资质要求。报价供应商须是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的,非外资控股企业。具有有效期内合法车辆运营资格(包含需求方所有需租赁车型)的公司。 7.人员要求。报价供应商驾驶员具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资质,具有良好的专业技术和职业操守,无重大违法违章记录,报价时违法违章记录均已处理完毕。驾驶员驾驶经验不少于3年。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具有有效期内合法车辆运营资格。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不同公司高管重合、年报联系方式相同、有共同股东、董监交叉、有围标串标共同处罚、有参股关系、有人员交叉、有共同投资等情况,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报名成功时间在前的供应商有资格参与本项目)。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公司或法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注销营业执照,有围标串标行政处罚记录等情况,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五)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6个月的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或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 (六)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6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八)报价供应商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九)报价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十)本项目特定资格:报价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合法车辆运营资格(包含需求方所有需租赁车型)。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至 2024年12月26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50 ,下午 14:30 至 17:5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四川省 成都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提供有效期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7日 10: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 10:30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四川省成都市 (四)提交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27日 10:30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四川省成都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未被列入本公告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6. 具有有效期内合法车辆运营资格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仅作为领取文件的凭证,不作为评审依据,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扫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需求单位工作人员向报名单位邮箱发送谈判文件领取登记表,报名单位邮件回复文件领取登记表扫描件,需求单位向报名单位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需求单位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报名邮箱:*********@qq.com。 (三)谈判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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