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何店村、九莲村、文山村、新河村、永兴社区、烽火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邀请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何店村、九莲村、文山村、新河村、永兴社区、烽火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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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何店村、九莲村、文山村、新河村、永兴社区、烽火
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邀请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何店村、九莲村、文山村、新河村、永兴社区、烽火村城
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设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成都天府农博乡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何店村、九莲村、文山村、新河村、永兴社区、烽火
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设计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何店村、九莲村、文山村、新河村、永兴社区、烽火
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设计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供应商参加本
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
4.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
有行贿犯罪记录;
5.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测绘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
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丙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
联合体磋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农
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丙
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 2 家。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
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参加磋商。 ;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磋商文件自 2024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6 日 09:00- 17:00(北京时
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成都宇初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 133
号汇锦广场 A 座 2402 号)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
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
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
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31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都宇初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 133 号汇锦广场 A
座 2402 号)本项目评审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31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都宇初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 133 号汇锦广场 A
座 2402 号)本项目评审室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天府农博乡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新津区兴义镇天府农博主展馆 5 号馆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28-8252050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宇初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 133 号汇锦广场 A 座 2402 号
联 系 人: 廖先生
电 话: 028-87607387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增减挂钩 用地 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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