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基层文化宣传示范数字电影放映设备招标公告
创建基层文化宣传示范数字电影放映设备招标公告
贵德县创建基层文化宣传示范数字电影放映设备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受贵德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委托,拟对贵德县创建基层文化宣传示范数字电影放映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 国泰信华青海竞谈(货物)2016-037 |
采购项目名称 | 贵德县创建基层文化宣传示范数字电影放映设备购置项目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人民币45万元整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 |
各包要求 | 贵德县数字电影院购置数字电影放映机、还音设备、银幕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代理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电子产品或数码产品的经营与销售),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并提供相关产品的检测报告;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3年到2015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4、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的告知函;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6年12月5日 |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16/12/06 09:00--2016/12/08 17:30 |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
谈判文件售价 | 人民币300元/包 |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 | 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湟中路43号11号楼2单元2171室) |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交材料 | 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单位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产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的告知函、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同时将以上资料邮寄至我公司留存备案。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6/12/13 15:30 |
谈判时间 | 2016/12/13 15:30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二楼5号开标室(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贵德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联系人:连女士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青海银行海南州分行 |
收款人 | 海南藏族自治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银行账号 | 140*****00136513 |
其他事项 |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监督单位:贵德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
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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