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油质量检化验仪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粮油质量检化验仪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粮油质量检化验仪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山西晋潞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治市粮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委托,就粮油质量检化验仪器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JLZZC********1

二、项目名称:粮油质量检化验仪器设备采购

三、采购内容:

1、本次招标共分三包:报价人只能对其中一包进行报价,投标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第一包:(预算金额:778600元)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降落数值仪

1

2

拉伸仪

1

3

全自动粉质仪

1

4

气相色谱仪

1

5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1


第二包:(预算金额:818000元)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便携式空气质量检测仪

1

2

液相色谱仪

1

进口

3

原子吸收

1


第三包:(预算金额:703400元)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马弗炉

1

2

阿贝折射仪

1

3

凯氏定氮仪

1

4

脂肪测定仪

1

5

纤维测定仪

1

6

原子荧光

1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招标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供货期:合同签定后10天。

4、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四、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提供近期(投标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现场提供原件以供评委审查);

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所投设备的原厂家针对该项目的授权原件及原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所需的其它特定条件。

五、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通过有效年检的)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需提供)、基本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本项目委托人委托书,法人或委托人身份证;

3、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投标人报名登记时请法人或本项目项目经理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以上资料的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二套,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12月5日-2016年12月9日

08:30-11:30,15:00-17:30(公休日除外)

2、地点:山西晋潞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地址:长治市高新区钜星锻压南楼二楼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招标时间、地点:

1、2016年12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财苑大厦2266会议室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委托书持有效身份证出席开标仪式。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治市粮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地址:长治市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代理机构:山西晋潞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高新区钜星锻压南楼二楼

联系人:韩女士

电话:****-*******

山西晋潞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05日

标签: 仪器设备 化验 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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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潞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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