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购置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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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购置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购置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昌盛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阳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的委托,对其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购置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1. 招标编号:ZFS公-2016-105
  2. 招标内容如下:共一包,包括智能厌氧微生物培养系统、恒温恒湿培养箱、电热恒温干燥箱、离心机、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厌氧培养箱、二氧化碳培养箱、脂肪测定仪(详细明细、数量、配置及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3.资金来源及投资: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投资预算为*******元。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2月5日—12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6.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山西昌盛招标有限公司政府采购部(阳泉市桃北中路92号)

7.阳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联系人及电话:吕双锁****-*******

山西昌盛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岳世芳魏江****-*******-***

8.涉及本采购项目技术部分问题的咨询请与阳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联系;涉及本采购项目商务部分问题的咨询请与山西昌盛招标有限公司联系。

9.接收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2月27日上午8:30—9:0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10.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7日上午9:00

11.开标地点:山西昌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阳泉市桃北中路92号)

12.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携带下列证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2)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社保证明);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4)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原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6)开户许可证副本(原件);7)2016年社保缴纳凭证(社保机构出具)、人员花名册及2016年企业纳税凭证(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原件);8)2015年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原件);9)涉及医疗器械的产品(二氧化碳培养箱)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原件);10)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需提供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原件);11)二氧化碳培养箱、离心机产品需提供权威机构检测报告(原件);12)所投产品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12)当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13)如有同类产品供货业绩,需提供近三年业绩合同(原件);14)其它相关证件。

注:已“三证合一”的企业无需提供4)、5)证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山西昌盛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十二月五日

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2月0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仪器设备 食品安全 检验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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