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千伏小派线等线路保护区内植物隐患抢险处置公告
110千伏小派线等线路保护区内植物隐患抢险处置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三条及《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十八条之规定,经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增城区应急管理局、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增城区小楼镇人民政府及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共同现场确认,处于110千伏小派线#11-#13塔段、110千伏宁六甲线#06-#07塔段、110千伏宁六乙线#06-#07塔段线路保护区内种植的树木对线路净空距离不满足上述有关规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隐患等级为紧急。为尽快消除上述高压线路保护区内超高树木安全隐患,避免因超高树木隐患造成电力事故、火灾及人身伤亡事故,现发布《110千伏小派线等线路保护区植物隐患抢险处置公告》,公告期7天。
请树木、林木权属人在公告结束后的7日内,在供电局的监护下对所影响高压线路运行的林木进行修剪或砍伐,消除安全隐患。逾期不修剪或砍伐,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九条、《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第十八条及《广州市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植物隐患处置工作规则》第三章有关规定执行。
树木、林木权属单位(个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径向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提出,并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意见请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由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各相关单位进行研处。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的意见或逾期提出意见均视为无效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110千伏小派线等线路保护区内超高树木隐患现场确认汇总表.pdf
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19日
(联系人:赖秋颖,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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