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云南腾冲火山热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风情街商铺招商项目(二次)招商公告
(招标编号:CXZB2024-RH33-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县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腾冲火山热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风情街商铺招商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云南腾冲火山热海投资开发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服务范围内容:根据云南腾冲火山热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商铺招商要求,为保障
游客出行服务保障,确保公司商铺招商工作顺利开展,拟对云南腾冲火山热海投资开发有限
公司风情街商铺招商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腾冲火山热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风情街商铺招商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云南腾冲火山热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风情街商铺招商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本次招商要求参与招商竞选单位(或个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
业、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2.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相应的能力,以及及时、可靠、高效、
优质的服务实力。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20 日 16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 凡有意参加招商竞选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5 日,
每日(节假日除外) 09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持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
章,竞选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时,不必提供)竞选代表本人身份证,竞选人为个人的仅需提供
本人身份证,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2.招商文件售价:200 元/份,售后不退。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云南承鑫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或邮寄报名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4.采购文件获取
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方式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云南承鑫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云南承鑫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一.招商条件
云南腾冲火山热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风情街商铺招商项目(二次)由云南腾冲火山热海投资
开发有限公司实施,项目业主为云南腾冲火山热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招商
代理机构为云南承鑫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商条件,现对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
开招商。
二.服务内容和合作期限
1、服务范围内容:根据云南腾冲火山热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商铺招商要求,为保障游客出
行服务保障,确保公司商铺招商工作顺利开展,拟对云南腾冲火山热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风
情街商铺招商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商。
2、热海景区风情街 A3-5、A4-1、A4-3 商铺进行二次招商,商铺保底 1 间起进行招商。
A3-5 商铺,面积 30.72㎡;A4-1 商铺,面积 30.72㎡;A4-3 商铺,面积 30.72㎡。
3、合作期限:签订 2 年合作合同,2 年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的商户,可续签 1 年合作
合同。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招商内容:
1、经营业态内容具体为:一是手工体验类(如木锤酥等);二是非遗土陶类;三是草编精品
类;四是根雕类。
2、经营管理:
(1)对合作商铺范围实行卫生门前“三包”管理,并需服从公司统一管理,自主经营、自
负盈亏。
(2)合作方须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双方的约定规范经营,维护公司良好的声誉,严禁发
生有损公司形象和声誉的言行,合作方因违法行为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合作方自行承担。
(3)新增经营、服务项目必须于书面形式提前提交公司审核,公司同意后方可开展经营;
杜绝售卖过期、伪劣产品,坚决杜绝“三无商品”,所有商品、服务项目需明码标价,合法
经营、依法纳税。不得强制、诱导游客消费,与游客发生过激行为,或从事有损公司声誉和
经济利益的一切经营活动。
(4)经营过程中由于合作方及其雇员、代理人的故意或过失行为对公司或第三方造成人身、
财产损害的,合作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合作方保证公司免于遭受损失、被诉及任何请求
权。
(5)严格按公司相关的要求进行经营和管理,并执行合作项目的经营规范和相关规章制度,
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及公司的检查监督。
(6)严格按照(腾冲市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设立工作方案)进行退货。
3、合作模式及税费管理:
(1)合作模式
1.合作经营模式:采用保底费用+销售额分成孰高模式,
2.保底额及缴纳方式:
一年保底额为[X]元,均摊至每个季度为[X/4]元。
合同签订 5 日内,竞选单位需向招商单位缴纳第一季度保底额[X/4]元。此后,下季度保底
额于每季度开始前 5 日内缴纳至招商单位指定账户。
3.销售额分成:招商单位从营业额中提取 %作为合作分成,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结算日,
双方核算上季度保底额分成情况。若季度营业额分成未达到保底额,招商单位不提取竞选单
位营业额分成;若营业款超过保底额,招商单位按营业额 %正常提取作为分成收益,剩
余部分归竞选单位所有。
4.具体条款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执行。
(2)税费管理
1.对保底费用及销售额分成费用,招商单位可提供收款收据作为凭证,不提供发票。
2.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由竞选单位承担并自行缴纳;发票由竞选单位自行向客户开据。因
税费缴纳和发票开据问题造成招商单位损失的由竞选单位负责赔偿。
3.水费、电费、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税费、特许经营费、日常经营维修等未列举的经营费用
由合作方自行承担,收费标准按相关政府相关部门及招商方收费标准执行。
4.经营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由合作方承担,并须在项目运行前完成相关税务、工商等
部门登记手续的办理。
5.参与本次招商的所有文件均不退回,所产生的费用由参与招商竞选单位(或个人)自行承
担。
4、资产管理:
(1)公司拥有经营点范围的房屋建筑物、外部设施设备等资产的所有权,合作方拥有使用
权,双方清点移交。
(2)项目装修需合作方自行设计装修,但在装修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
所用装修方案必须报招商人同意后方可实施。日常零星维修由合作方自行负责。
(3)合作方不得以公司提供的所有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从事其它非法活动,否则将追究合
作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当双方不在合作时,合作方有权撤除自行投资的可移动资产,但撤离时须保证公司不
动资产的完好无损。
5、安全生产管理:
合同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投诉、事故责任,由合作方负责处理,如遇有效投诉或安全事件公司
可协助合作方处理,但所产生费用及相关责任由合作方全部承担。
6、合同管理:
成交后,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签订 2 年合作合同,2 年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的商户,
可续签 1 年合作合同。
(二)招商要求:
1.本次招商要求参与招商竞选单位(或个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个体工
商户或自然人。
2.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相应的能力,以及及时、可靠、高效、
优质的服务实力。
3.信誉要求:
(1)竞选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 执行信息公开网”网
站(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的 行为记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录;在“信用中国(云南)”网站(http://www.yncredit.gov.cn)无失信被惩
戒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竞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审委
员会审查。
(2)竞选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竞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审委员
会审查。
(3)竞选人、竞选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竞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
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查。
4.参与招商竞选单位(或个人)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谈判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时,不必提供)谈判代表本人身份证。
(4) 自然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招商底价:
(1)A3-5、A4-1、A4-3 商铺招商底价如下:
A3-5 商铺,面积 30.72㎡,招商底价为 44845.00 元/年。
A4-1 商铺,面积 30.72㎡,招商底价为 44845.00 元/年。
A4-3 商铺,面积 30.72㎡,招商底价为 44845.00 元/年。
(2)合作经营采用保底费用+销售额分成孰高模式,保底底价为以上招商底价,分成比例由
竞选单位(或个人)进行竞选填报,除市级、市级以上品牌产品外,分成比例不能低于 20%。
(3)签订《合作合同》时,本招商项目合作方需交纳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 10000.00
元),用于处理合同期间由于合作方责任引起的(安全、质量、服务事故及合同违约等情况)
等。
(三)其他要求:
1.招商方式:招商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综合评分(竞价、品牌效益、业态规划布局、游客服务
需求等)进行评审(竞选报价不得低于商铺招商底价,否则视为作废),评审时先进行资格、
形式响应性部分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形式响应性评审的才得进入综合评审,综合评审分最
高的单位为成交候选单位。
2.项目装修需合作方自行设计装修,但在装修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所用
装修方案必须报招商人同意后才可以实施。
3.与招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招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招商项目。违反前
两款规定的,相关招商资格均无效。
4.参与招商竞选人可选择 1 间商铺或多间商铺报名进行竞价评选。
5.合作方必须于签订合同 1 月内开业经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7.竞选人须填写合规及廉洁自律承诺书(详见附件 4,不填写视为放弃)。
四.招商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招商竞选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5 日,每日(节假日
除外) 09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竞选代表
是法定代表人时,不必提供)竞选代表本人身份证,竞选人为个人的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
2.招商文件售价:200 元/份,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云南承鑫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或邮寄报名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4.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方式获取。
五.招商文件的递交
(1)招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云南承鑫招标有限
责任公司会议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选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视为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腾冲火山热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腾冲市热海景区
联 系 人:杨文龙
电 话:18725265817
电子邮件:25338686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承鑫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腾冲市腾越镇观音塘社区花园小区 100 号
联 系 人: 郭必东
电 话: 13908753550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