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市镇旧镇区文化休闲广场项目投标邀请书

河市镇旧镇区文化休闲广场项目投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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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市镇旧镇区文化休闲广场项目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HC0Z2024-034)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
一、招标条件
本河市镇旧镇区文化休闲广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5.3655万元,招标人为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人民政府。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市镇旧镇区文化休闲广场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河市镇旧镇区文化休闲广场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a10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20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2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泉州市丰
吉南路970号星光耀广场15幢2413室)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2日15时30分
递交方式: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
东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5号楼2413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2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
东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5号楼2413室)
七、其他
详见公告正文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人民政府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
联系人:小潘
电话:1335855171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安吉南路970号星光耀广场15幢2413室
联系人:小林
电话:15905076792
电子邮件:3856152880qq.c0m
招标人或其据标代理机内主要负责人(医用骏黄人):林不源(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公司
盖章】
投标邀请书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市镇旧镇区文化休闲广场项且己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
市洛江区河市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自篷,招标人为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
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
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如下:福建味
信建设有限公司、福建龙嘉顺建设有限公司、厦门建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洛江区河市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55.3655万元,本次建设拟在原I旧镇区
临时农贸市场拆除后空地选取约2018m场地建设文化休闲广场,主要对临时农
贸市场与奎峰花苑之间约80米长道路拓宽1个机动车道,增设波形防撞护栏,对1
563m场地进行沥青“白改黑"改造作为停车场使用.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位于洛江区河市镇。工程造价约563655方远
本次建设拟在原旧镇区临时农贸市场拆除后空地选取约2018m场地,建设文
化休闲广场,主要对临时农贸市场与奎峰花苑之间约80米长道路拓宽个机
动车道、增设波形防撞护栏,对1563场地进行沥青“白改黑”改造作为停车
场使用,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53655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为(如果有)L: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注: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
的通知》(闽建许〔2023)4号)规定,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建设工
程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和2024年12
月31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3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
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
本企业在岗人员。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
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不适用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不得低干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不适用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
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
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
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二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
中标一个标段。(适用干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0.9092
3.7.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南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0日9时00分00秒至2024年2月25日17
时30分秒前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安
吉南路970号星光耀广场15幢2413室)报名,报名费用300
元(售后不退),联系电话:15905076792。
5.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须单独密封后干2024年1月2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以前送至华春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安吉路星光耀广场
5号楼2413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将被拒绝: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
表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其授
权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见格式)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注:投标人法定代
表人不能参加的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以行政部门颁发的职
称证书或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
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住前追湖连续缴费累计三个月及以上复印件所署单位为
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等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篑缴纳证明。开标
会议到场人员身份核验时需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无法提供的,视为
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壹任元整(¥1100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开标当天以现金形式提交给招标代理公司,投
标单位自行用信封密封住并加盖公章,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人民政府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
电话:13358551710,传真:/
联系人:小潘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安吉南路970号星光耀广场15幢2413
,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385615288@qq.c0m
电话:15905076792,传真:∠
联系人:小林
监管部门: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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