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洛阳炼化宏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油库油气回收处理装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
告
(招标编号:HNXWLY(2024)93 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炼化宏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油库油气回收处理装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93.67 万元,招标人为洛阳炼化宏达实业有限责
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洛阳炼化宏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油库油气回收处理装置采购项目,本次
采购内容主要为“冷凝+吸附”油气回收处理装置 1 台,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炼化宏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油库油气回收处理装置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洛阳炼化宏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油库油气回收处理装置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为具有采购设备生产能力的制造商;
3.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
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七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
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磋商时不
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磋商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23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27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天汇中心 15 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1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天汇中心 15 楼开标室
七、其他
洛阳炼化宏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油库油气回收处理装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
阳市洛龙区学子街天汇中心 1601 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5 年 01 月 02 日上午 0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NXWLY(2024)93 号;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炼化宏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油库油气回收处理装置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自筹资金,1936700.00 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炼化宏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油库油气回收处理装置采购项目,
本次采购内容主要为“冷凝+吸附”油气回收处理装置 1 台,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项目地点:洛阳市孟津区;
(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历天内;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范及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要求;
(5)包划分:本项目共 1 个包。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为具有采购设备生产能力的制造商;
3.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
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七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
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磋商时不
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磋商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天汇中心 1601 室;
3.方式:凡有意参与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获取磋商文件:
3.1 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和证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单
位联系电话);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2 本项目接受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供应商网上获取,须在第 1 条规定的时间内将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
公章的扫描件及相关联系方式发至 hnxwly001@163.com 邮箱中,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4.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
1.时间:2025 年 01 月 02 日上午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天汇中心 15 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
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有)。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炼化宏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吉利街道大庆路 70 号
联系人:高先生(商务)、郑先生(技术)
联系方式:0379-66994597(商务)、0379-66992560(技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天汇中心 1601 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9-60171769、185388962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9-60171769、18538896273
2024 年 12 月 20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炼化宏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吉利街道大庆路 70 号
联 系 人:高先生(商务)、郑先生(技术)
电 话:66994597、6699256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天汇中心 1601 室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60171769、18538896273
电子邮件: hnxwly00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