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团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施工三标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南通市通州区团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施工三标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通州区团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已由南通市水利局以通水利农〔2024〕4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以上和地方建设资金,项目法人为南通市通州区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处,招标人和项目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江苏禹和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通市通州区团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施工三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南通市通州区团结灌区位于南通市通州区中部,以团结河总干渠为中心,东西长约25km,南北宽约11km, 在北纬32°7 ′42.69″至 32°9 ′34.66″、东经120°51′22.08″至121°7 ′5.12″之间,东接十总竖河干渠,南至兴仁、兴东镇界,西至兴仁镇镇界,北与至刘桥、石港镇界。
团结灌区辖括西亭镇、兴东街道全境以及十总镇、兴仁镇、金沙街道部分行政村,共35个行政村,总面积31.37万亩。设计灌溉面积15.87万亩。根据江苏省水利厅、江苏省财政厅下发《省水利厅 省财政厅关于2023-2025年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立项建议报告的批复》及市水利局《关于南通市通州区团结灌区续建配套与 现代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项目计划分一年实施。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按照灌区灌溉面积(团结灌区设计灌溉面积为 15.87 万亩),确定团结灌区工程规模为中型。根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2018)(下简称灌排规范)中工程等级划分,本工程中渠道及渠系建筑物为3、4、5 级。
2.2.1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1)骨干输配水工程:整治骨干输配水渠道30条,总长103.78km,建设护岸长度182.874km, 渠道土方整治13条,整治长度45.043km, 整治开挖土方30.46万m3。
(2)骨干排水工程:整治排水沟道1条,总长12.1km,建设护岸长度16.964km,土方整治长度12.1km,整治开挖土方7.07万m3 。
(3)配套建筑物工程:新建灌溉泵站3座,拆建灌溉泵站13座,拆坝建涵2座。
(4)灌区信息化建设:主要包括用水量测管理设施、泵站自动控制系统、水位监测系统、视频监视系统、信息化基础环境提升,智慧业务应用等建设。
2.2.2项目总投资金额:*****.31万元
2.2.3项目总工期:1年。
2.3本合同项目为施工三标,位于十总片区,其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1)骨干输配水工程:整治骨干输配水渠道6条,总长17.29km,建设护岸长度29.551km,渠道土方整治3条,整治长度8.971km,整治开挖土方6.96万m3。
(2)骨干排水工程:整治排水沟道1条(段),总长3.033km,建设护岸长度5.407km,土方整治长度3.033km,整治开挖土方2.57万m3。
(3)配套建筑物工程:新建灌溉泵站2座,拆建灌溉泵站2座。
2.3.2本次招标对应的实施方案批复概算:4110.14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299日历天。工程计划2025年1月2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5年11月20日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0月1日(以竣(完)工或阶段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2000万元及以上的灌区项目或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且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合同;3、验收证明(提供合同完工验收或阶段验收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具体投资金额的,则还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如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实施方案批复文件或发包人证明等材料)】。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具有与本公告第3.1(2)项条款相同要求的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的业绩要求。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任一项不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及任职情况的,均应附发包人(或其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项目经理不接受退休人员。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经理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
(a)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b)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c)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6)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与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7)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
(9)主要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10)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15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客服QQ:**********;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客服QQ:**********;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客服QQ:********。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主要施工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1.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12.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的社会保险 | 提供本单位在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打印清单。对于符合国家规定而未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尚未退休人员,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和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派遣工作的,提供来本单位工作的派遣/任命文件和派出单位与本单位的关系说明)。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和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拟投入工地现场管理或作业的还应当增加提供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
13.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4.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
15.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6.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规定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 60%;65%;70% ,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首先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2%的投标报价,在此基础上按有效标投标人数量分别计算B值①有效标>5时,B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后的各投标报价;②有效标≤5时,无需剔除;③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2%,则B按最高投标限价的92%计算。
最高投标限价:4110.14万元(含暂列金额),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7.4分值构成: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商务部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投标报价 |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7.3款。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65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每高1%,在65分基础上扣1分; 每低1%,在65分基础上扣0.5分; 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用插入法计算。 | 65 |
合计 | 65 |
技术部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施工进度计划、工期、资源配置计划 | (1)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且有详细的施工进度横道图或网络图(应具体到旬),关键路径正确、清晰,工程进度计划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序分解详细合理,各工序工作历时安排合理且有详细的计算说明,总工期、节点工期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有力,得2分。 (2)投入本项目施工的主要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可行,数量、设备选型合理,有详细的计算说明,得2分。 (3)资金使用、各工种劳动力的安排等安排合理,得2分。 | 6 |
2 | 临时工程设计、实施方案与保证措施 | (1)施工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及相应文字说明,场内道路、水、电系统布置,钢筋、木工加工场及设备仓库布置合理等,得1分;职工宿舍、办公区、食堂等区域设计合理、布置得当,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2)施工期生产、生活区的排水方案可行,得1分。 (3)施工围堰施工方案合理可行、措施有保证,得2分。 | 5 |
3 | 施工质量、安全、环保、工程资料管理 | (1)质量管理体系完整,,组织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措施得力有保障,得2分。 (2)能确保安全生产资金、人员、设备等的投入,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防护方案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管理规定,防护措施有针对性,得3分。 (3)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健全、污染物处理及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得2分。 (4)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工地档案室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得2分。 | 9 |
4 | 材料组织、土建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1)材料组织(3分)。 工程及设备材料的采购、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等(3分)。 (2)骨干输配水、排水工程施工(6分)。 骨干输配水、排水工程施工程序、工艺合理,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可行(6分)。 (3)配套建筑物工程施工(4分)。 配套建筑物工程施工施工程序、工艺合理,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可行(4分)。 (4)机电、金属结构工程(2分)。 机电、金属结构工程安装、调试等程序、工艺合理,符合有关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可行(2分)。 | 15 |
合计 | 35分 |
注:阶段验收主要包括政府部门组织的通水(水下工程)验收、下闸蓄水验收、机组启动验收、投入使用验收等。
7.6关联标段内中标标段限制数量规定
本次招标为南通市通州区团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施工三个标段,投标人及项目经理可以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评标顺序为:按最高投标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评审。如投标人多个标段均排名第一,则按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大标优先的原则进行推荐。已经在大标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加其后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当某个标段出现对中标候选人的质疑、投诉时,不改变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若被质疑、投诉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时,已经在其余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加被质疑、投诉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通州区水利局,联系方式:0513-********。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发布。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朝霞路88号1210室
联系人:钱建锋
联系电话:0513-********
招标人和项目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江苏禹和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高新区金霞路555号江海圆融汇6楼608
联系人:吴军
联系电话:051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印歌华、鲍璐
电话: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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