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汇能黑龙江能源有限公司林口、肇源风电场2025年度运维生产支持性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核汇能黑龙江能源有限公司林口、肇源风电场2025年度运维生产支持性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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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中核汇能(黑龙江)能源有限公司林口、肇源风电场 2025 年度
运维生产支持性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汇能(黑龙江)能源有限公司林口、肇源风电场 2025 年度
运维生产支持性服务采购项目已审批,资金自筹。项目招标人为中核汇能(黑龙
江)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HNGS-FW-GKZB-24-0719
2.2 项目名称:中核汇能(黑龙江)能源有限公司林口、肇源风电场 2025 年度
运维生产支持性服务采购项目
2.3 项目概况:
肇源新龙顺德风电场(一期、二期)位于肇源县西北 50 公里处,风场范围
内皆为草甸、沼泽地貌,兼有部分农田。肇源风电场顺德一期项目装机容量
49.5MW,于 2012 年 7 月 27 日并网,一期项目安装东汽 FD82B(1500kW)双馈异步
风力发电机组 33 台,建有 3 回 35kV 集电线路,配套 110kV 升压站一座,包含 1
台 50MVA 主变,SVC 一套,110kV 开关场一套,肇源新龙顺德风电场二期扩建项
目装机容量 49.5MW,二期扩建项目 2020 年 12 月 23 日并网发电,二期扩建安装
24 台单机 2MW 和 1 台单机 1.5MW 中国海装 H120-2.0MW/H120-1.5MW 型风电机组,
新建 2 回 35kV 集电线路,一台 50MVA 主变压器,扩建一套 SVG,扩建一套 110kV
开关配套设备,一期、二期项目均通过升压站 110kV 送出线路接入新站变与系统
联网。
林口风电场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口县古城镇老青岭山脉,地处森林,海
拔 1000 米。林口风场总装机容量 49.5MW,于 2016 年 12 月 7 日并网,共安装东
汽 FD77D(1500kW)双馈异步风力发电机组 28 台、华锐 SL1500(1500kW)双馈
异步风力发电机组 5 台,配套建设 66kV 升压站一座,包含一台 50MVA 主变,SVC
一套,66kV 开关场一套,通过 66kV 送出线路接入林口一次变。雨季路面较为泥
泞,建议使用皮卡车到机位开展工作。
2.4 招标范围:
完成林口、肇源风电场全部设备、厂区及附属设施等的运行、维护、消缺、
抢修(指不需要动用大型起吊设备的重大抢修)、定检、全场 110kV、66kV 及以下
电压等级电气设备的绝缘、化学、继电保护、金属、电测计量、电能质量、直流
系统等需要外委第三方进行的技术监督的计划制定、台账跟踪以及相应的现场管
理工作、设备定期(次/半年,委托方依据设备运行状况进行调整)清洁保养、生产
管理、安全等涵盖风电场运行的各项工作。
详细范围参见技术规范。
2.5 服务地点:林口风电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口县)、肇源风电场(黑
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 年至今)至少具有 3 个单项合同运维容量在 100MW
(含)以上新能源风电场风机运维服务业绩或风机技术改造业绩(需提供合同证
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从事新能源电站运维管理经验 5 年及以上经验,以
从业证书或业绩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为准。
(4)投标人拟派项目服务团队中各工种运维人员均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
国特种作业操作证》证书作业范围包含高压电工作业(或低压电工作业)、高处
作业,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5)近三年(2021 年至今)内未发生过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
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投标人自行承诺);
(6)投标人银行资信记录良好,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
报告,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的情况;
(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
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
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证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
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9)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投标人 MAC 地址和硬件特征码作为依据,如出现
一致情况,将禁用投标人在平台上的权限,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
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按
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
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
评标时做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
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
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
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
要参与的项目(XXXX 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
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3 发售时间:2024 年 12 月 21 日 12 :00 —2024 年 12 月 26 日 17 :00
(北京时间)。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
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
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 年 1 月 13 日 9 时
00 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
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中 国 核 工 业 集 团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 https://www.cnncecp.com ) 和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
机构(如有)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汇能(黑龙江)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12 号核建大厦一层东区会议室
联系人:张呈阳
电话:15201368785
电子邮件:zhangcy@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不接受招标文件的疑义,仅
接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 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
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电话: /
电子邮件: /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
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
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 CA 数字证书或 CA 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
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有)不承担任何责任。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9.1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
《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招标人:中核汇能(黑龙江)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21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维生产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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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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