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精准扶贫产业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涟水精准扶贫产业园项目已由涟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涟发改投[2017]7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涟水益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扶贫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涟水县经济开发区兴十路南侧,旺旺三路西侧
2.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1号、2号、3号、4号、5号、6号、7号、8号厂房面积为4920平方米,建筑高度17.3米;服务中心的面积为2788平方米,建筑高度14.7米;框架结构。
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
2.4招标范围:精准扶贫产业园项目的土建、安装、道路等(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承诺书一: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提供承诺书)
3.3承诺书二: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提供承诺书)
3.4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含壹级)资质。
3.5拟派项目经理(投标建造师)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8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由本项目招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3.9其他资格要求:
3.9.1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报名企业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2016年9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9.2 企业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2016年9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说明: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1、3.4、3.5、3.7、3.9项,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以调取诚信库中经核验通过的信息资料为准(投标文件必须提供查看诚信库的链接),投标人直接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的材料,将不予认可,作为无效文件进行处理;
2、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2、3.3、3.8项,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可直接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至投标文件的“其它材料”中;
3、养老保险证明需加盖养老保险部门章或养老保险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章(从网站打印的盖有养老保险部门电子章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可视为原件);
4、所有要求上传的扫描件均必须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否则作为无效文件处理;
5、所有上传的资料因清晰度无法辨认的,其上传资料按无效文件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3月30日开始,地点:淮安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
4.2 招标文件售价305元,招标文件费用须在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中通过网上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21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地点为:淮安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在招标文件中列明2种价格评审标准,在投标文件开启(电子标书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一种作为本项目的投标报价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对各投
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并最大程度满足招标文件各项指标的前提下,评出合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出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等的,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名优先,如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报价相等的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现场抽签确定排名顺序。
1、投标报价:(满分77.2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为96.5%、97%、97.5%、98%;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77.2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为65%、70%、75%、80%、85%;K1的取值为96.5%、97%、97.5%、98%;K2的取值为92%。Q1、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77.2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4、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2、施工组织设计(满分2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①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2分)
②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2分)
③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
④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3分)
⑤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包含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2分)
⑥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2分)
⑦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2分)
⑧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2分)
⑨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2分)
⑩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
注: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奖项:(满分1.8分)
对于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国优(指鲁班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评审的“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安装协会评审的“中国安装之星”、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评审的“中国钢结构金奖”、中国市政工程协会评审的“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市优最高加 0.3 分,有效期1年;省优最高加 1 分,有效期2年;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 最高加 1.5 分,有效期3年;“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安装之星”、“中国钢结构金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 最高加 1.2 分,有效期3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
对于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最高加 0.1 分,省级最高加 0.3 分,有效期均为2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1个最高奖项计分。
注:1、奖项以淮安市招投标CA系统认证的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有效期自发证或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20日。上述奖项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计分。其他奖项也不予计分。
2、奖项以调取诚信库中经核验通过的信息资料为准(投标文件必须提供查看诚信库的链接),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的材料,否则将不予认可,作为无效分值进行处理。
4、业绩:(满分1分)
投标人2014年3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得1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业绩以调取诚信库中经核验通过的信息资料为准(投标文件必须提供查看诚信库的链接),其中《施工合同》须经工程所在地的招投标监管机构或项目主管部门备案,时间以竣工验收的日期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单项合同金额,否则将不予认可,作为无效分值进行处理。
8.注意事项
8.1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地址为:http://www.haztb.gov.cn:9000/haztbhy
8.2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电子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办理,联系人:张忠宝,联系电话:
138*****89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李仕龙联系,电话:
183*****913;
8.3招标文件从网上下载,投标文件也在网上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8.4请投标人及时更新诚信库资料,评标现场不再审查有关原件;
8.5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携带CA锁(应为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否则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保证金换取凭证准时参加会议,迟到、未携带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出示投标保证金换取凭证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予以退回。(以上所需材料均必须要原件)
8.6 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不得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将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8.7 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投标人的合法利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9.联系方式
地 址: 涟水县人民政府(扶贫办) 地 址:淮安市珠海路中信山水名邸A幢205室
邮 编: 邮 编: 0
联 系 人: 张静扬 联 系 人:周建 0
传 真: 传 真: 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0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0
账 号: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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