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初级中学项目二标段:新城附属初级中学教学楼、食堂、实验楼、基坑支护、内装饰、建筑智能化、室外配套含室外道路、综合管网、景观绿化、运动场、门卫等工程施工

和初级中学项目二标段:新城附属初级中学教学楼、食堂、实验楼、基坑支护、内装饰、建筑智能化、室外配套含室外道路、综合管网、景观绿化、运动场、门卫等工程施工

新城附属小学和初级中学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淮安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新城附属小学和初级中学项目已经淮安市发改委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一标段:新城附属小学教学楼、食堂、实验楼、文体楼、基坑支护、内装、建筑智能化、室外配套(含室外道路、综合管网、景观绿化、运动场)工程施工和二标段:新城附属初级中学教学楼、食堂、实验楼、基坑支护、内装、建筑智能化、室外配套(含室外道路、综合管网、景观绿化、运动场、门卫等)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按本公告的要求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2、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新城附属小学和初级中学项目。
(2)工程地点:淮安新城沁春路以东,山阳湾路以北,丹山路以南,秋实路以西。
(3)工程类型:房屋建筑工程。
(4)建设内容:主体建安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施工。
(5)结构类型:见图纸。
(6)工期要求:总工期365日历天,教学楼及其相应配套工程工期24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约3.6亿元人民币。
(8)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
(9)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10)标段划分:分两个标段招标。如投标人在第一标段的评标综合排名第一,继续参加第二标段的评审,但不参与第二标段的中标侯选人排名。评标时按照标段顺序依次评标
(11)招标范围:①一标段:新城附属小学教学楼、食堂、实验楼、文体楼、基坑支护、内装、建筑智能化、室外配套(含室外道路、综合管网、景观绿化、运动场)工程施工;②二标段:新城附属初级中学教学楼、食堂、实验楼、基坑支护、内装、建筑智能化、室外配套(含室外道路、综合管网、景观绿化、运动场、门卫等)工程施工;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工程付款办法
(1)所有单项工程(主体工程,不含配套)基础完成,支付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60%;
(2)所有单项工程主体封顶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60%;
(3)全部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工程量价款的80%;
(4)全部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并审计完成,支付至审定价的95%(扣除违约金及发包人代付费用);
(5)余款5%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内工程如无质量缺陷或虽有轻微质量缺陷但已按相关规定处理完善的,缺陷责任期(5年)期满后付清。
以上付款按不同工期要求分为两部分进行支付,即工期要求为240日历天的教学楼及相应配套工程和其余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内容。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
6、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拟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具备须经淮安市住建局备案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外地企业进淮单项建筑工程投标报名许可备案通知书》(到淮安市住建局建筑业管理处办理)。
(6)企业具备经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备案的《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
(7)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8)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9)资格预审申请资料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0)企业及投标项目经理信誉:诚实守信,无工程施工劣迹,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记录,未受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或处分,社会信誉良好。
(11)投标项目负责人(即投标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说明:1、“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2、如为第(2)种条件中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的,须出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变更备案证明和原合同工程验收合格证明。
3、如为第(2)种条件中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的,须出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变更备案证明和原合同工程停工证明。承包人可以凭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停工通知、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或者安全或者市场管理机构核实的停工证明(具体部门按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项目经理锁定的备案事宜;实行监理的,停工通知还应当由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4、如为第(3)种条件的须出具由本项目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签署发出的相关证明。
5、第(2)种或第(3)种条件的拟派项目经理未能出具上述证明的,按有在建工程处理视为不满足本项要求。
6、项目经理变更备案、限制原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的期限应当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子以公告,备案时间或者限制原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的起止时问应当与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的公告时问一致,不一致的以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的公告(投标人提供公告网页链接)时间为准。
(12)投标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16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3)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16年3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8日至2016年10月24日;
(2)登陆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新招投标监管系统登陆口”及“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本工程不接受现场报名。(注:资格预审文件费用为人民币100元/标段,资格预审时现场缴纳)。
8、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0月31日 上午9时30分;
递交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四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
9、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
本工程采用“有限数量制”的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投标人。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时,将采用“评分排名法”的方式从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按总得分从高向低选择9家单位参加本工程投标。“评分排名计分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附件3 。如最后出现两位或多位投标申请人得分相同时,将采用随机抽签法确定最终入围单位。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三家不足九家则全部入围;如不足三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1、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当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予以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12、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10月18日至2016年10月24日
13、招标人地址:淮安市生态新城福地路1号
联系人:晏工 联系电话:0517-********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科教产业园科技路16号
联系人:仲小玲 电 话:0517-********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办(备案章):
2016年10月18日
文件正文PDF附件:
资审文件正文.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筑智能 工程施工 景观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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