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水岸新城小区项目,根据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淮发改审字[2012]167号文件批准,进行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现决定对该工程的二期(11#-13#、17#-21#住宅楼及地下车库)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受淮安市淮安区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淮安市宏信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1)工程建设地点:淮安市淮安区建淮乡
(2)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共计8幢为11#-13#、17#-21#住宅楼及地下车库。其中12#、13#、17#、18#为18层,11#、19#-21#为33层。 (3)招标范围:红线范围内的11-13#楼、17#-21#楼的土建安装工程、室外附属配套工程、地下室工程等施工(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
(4)工期要求: 650日历天;
(5)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
(6)工程款支付:
第一次付款: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后的一个月内支付施工合同价(中标价)的40%,投标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60日内,提供工程竣工结算等相关工程资料报发包人,招标人及时委托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进行决算审计;
第二次付款:项目验收并交付后的第12个月底付至工程竣工结算审定价的70%;
第三次付款:项目验收并交付后的第24个月底付至工程竣工结算审定价的90%;
第四次付款:项目验收并交付后的第36个月底付至工程竣工结算审定价的98%;
质保金:剩余2%质量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并交付后的第48个月、60个月各退还1%。
投标人中标后,缴纳履约保证金600万元人民币至招标人专有账户,工程竣工交付前分期返还。
项目建设期、付款周期均不承担融资利息和财务费用。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为 壹 个标段。
红线范围内的11-13#楼、17#-21#楼的土建安装工程、室外附属配套工程、地下室工程等施工。
5、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6、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并提供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4)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5)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提供企业的资质证书,年检有效);
(6)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注册在职员工,并提供企业2015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要求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并在有效期内),(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B证(以上证书均在有效期内)以及企业2015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中标后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均需符合苏建建管[2014]701及其相关文件要求,施工单位需提供承诺书)。
(7)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10) 拟选派参加本工程的授权委托人是本单位在职员工;(被授权委托人须持有被授权委托书及居民身份证,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企业2015年7月1日以后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11) 财务状况:企业财务2015年末净资产不少于2亿人民币(提供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联合体投标则提供牵头单位资料)。
(12) 申请人能力:自有资金与融资之和不低于人民币2亿《自有资金: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单位)提供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日内任一日银行存款余额为准(同一银行账号或不同账号同一日开具的存款证明);融资能力: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单位)提供国有银行或股份制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或信贷证明或为本项目提供的贷款意向函》。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并上报相关部门按规定予以处罚。
(13)本工程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符合本工程资质要求的施工总承包单位);
(14)其它条件详见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7、评标办法:该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满分100分)
(1)投标报价84分。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95%、96%、97%、98%。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况都将不改变评标基准价的结果。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为满分84分,其他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6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9分(不足1%部分 ,按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2)施工组织设计
①、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符合性打分。
②、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符合性打分。
③、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符合性打分。
④、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符合性打分。
⑤、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符合性打分。
⑥、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符合性打分。
⑦、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符合性打分。
⑧、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符合性打分。
⑨、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符合性打分
⑩、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符合性打分。
(3)投标人经营状况5分
①投标人2015年末企业净资产2分
根据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单位)提供的具有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审计部门出具的2015年度审计报告(含2015年度会计报表、第三方审计部门的营业执照和执业证书复印件)进行打分,年末净资产2亿元(含2亿)得1分,每高出1亿元(含1亿元)加0.5分,最高得2分。(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带至现场核查)
②银行信用等级3分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单位)具有有效的银行信用等级证明,为“AA+”及以上的记3分;“AA”记2分;“A”的得1分。(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原件无需带至现场)
(4)投标人工程业绩3分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单位)2010年1月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2亿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项目业绩,有一个得1分,每增加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施工合同原件)
(5)利用外资情况8分
以外资方式在淮安区行政辖区内成立独立核算的外资企业,公告发布之日后外资注册资本到账200万美元的得基础分2分,每200万美元一档,在200万美元的基础上每增加一档加2分,最高可得8分。
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网上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下载,对于后期的补充文件、澄清的发布,招标人原则上不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看、下载相关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在参加资格预审时以现金形式统一缴纳(本项费用售后不退)。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李仕龙联系,电话:
183*****913。
(注:投标人应在网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和光盘备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自行录入数据库并经公示的资格审查材料的链接,而无需再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资格预审文件中要求的承诺书需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9、其它说明:
(1)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登陆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11月7日14时30分,地点:网上递交,其余资料递送至淮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区华西路63号)开标一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本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6日至2016年11月1 日。
10、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淮安区招投标网上发布。
11、建设单位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人地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1804室
联系人:刘寅方阳
招标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项目经办人 (签字):
二 ○一 六 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