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运佳苑安置小区项目漕运佳苑安置小区10KV外线接入工程
漕运佳苑安置小区项目漕运佳苑安置小区10KV外线接入工程
1. 江苏淮安盐化学工业园有限公司的漕运佳苑安置小区10KV外线接入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
2.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漕运佳苑安置小区10KV外线接入工程。
(2)工程地点:位于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径路以西、漕运西路以北、青年路以南。
(3)工程类型:10KV外线接入工程。
(4)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
(5)工程合同估算价:约262万元人民币。
(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7)招标范围:漕运佳苑安置小区10KV外线接入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的资质类别和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包括承装、承修、承试),其中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有效期内),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申请单位。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提供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项目负责人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 同时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各投标人需根据项目负责人实际情况进行相关承诺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授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被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21年10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21年10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
(8)自2020-6-1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9)自2021-6-1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10)自2022-1-1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11)自2020年06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评标时评委将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12)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 http://credit.jiangsu.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评标时评委将进入“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7.工程款支付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履约担保形式、金额:中标价的5%(现金)或中标价的10%(保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招标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同时进行,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投标申请人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请投标人于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6月29日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5元),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2)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电子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证书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市深圳路16号)二楼大厅CA认证窗口办理,联系人:张忠宝 联系电话:138*****89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新点软件陈超联系,电话:137*****470;
(3)本工程采用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招标方式,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及后续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下载。对于后期的补充文件发布招标人不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阅、下载补充文件。
9.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9时30分,
(2)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五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1.本公告的发布时间: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6月29日。
12.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淮安盐化学工业园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海西路179号
联系人:齐晶 联系电话:151*****187
招标代理人: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淮安市延安东路武夷大厦17楼
联系人:袁贵霞 联系电话:0517-******** 135*****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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