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汇能晋北区域100MW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中核汇能晋北区域100MW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中核汇能晋北区域 100MW 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EPC
总承包(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汇能晋北区域 100MW 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EPC
总承包(二次招标)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中核汇能安徽新能源
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核汇能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
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HNGS-GC-GKZB-24-0513
2.2 项目名称:中核汇能晋北区域 100MW 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EPC
总承包(二次招标)。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西省忻州、朔州、大同等境内的居民
住宅区域面积及其附属场地,计划利用全域内可开发居民屋顶开展分布式光伏
建设。忻州、朔州、大同三市,位于山西省中北部到北部。规划交流装机容量暂
定为 100MW,直流侧装机 100MWp(以实际装机量为准)。项目分两期建设,两期
各 50MW。
2.4 招标范围:中核汇能晋北区域 100MW 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EPC
总承包(二次招标)工程及相关工程技术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屋顶资源筛查、
确户;项目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过程检验、并网调试;屋顶租
金代付、企业文化及标识标牌及屋顶维修等,详细范围请见“专项附件 4 项目
技术资料”。
2.5 建设地点/项目地点:位于山西省忻州、朔州、大同等境内(暂定)。
2.6 计划工期:暂定 2024 年 1 月 15 日开工,2025 年 6 月 30 日全部光伏发
电单元并网发电(实际以发包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专项附件 4 项目技术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具有:
①设计单位应具有:综合设计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
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
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设
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②施工单位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在有效期
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①和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
即可。
3.3 投标人委派的 EPC 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设计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有
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担任过至少 1 个单项合同规模
装机容量 6MWp(含)以上分布式光伏电站或 1 个单项合同规模装机容量 50MWp
(含)以上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
②施工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有注册二级建
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或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担任
过至少 1 个单项合同规模装机容量 6MWp(含)以上分布式光伏电站或 1 个单项
合同规模装机容量 50MWp(含)以上集中式光伏电站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
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注:如拟派一级建造师,需提供签字有效的电子注册
证书,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
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的要求。)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

3.4 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 1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至少
具有 1 个单项合同规模装机容量 6MWp(含)以上分布式光伏电站或 1 个单项合
同规模装机容量 50MWp(含)以上集中式光伏电站工程的 EPC 业绩,提供相应的
业绩证明文件。
3.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
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
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
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2021 年至 2023 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
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
担本投标项目,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
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
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8 不同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报名)、
下载文件、上传文件(报价)环节中出现硬件特征码或 MAC 地址异常一致情况的
(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硬件特征码或 MAC 地址异常一致);参与项目(报名)环
节供应商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情况的;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
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
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
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
在评标时做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2024 年 12 月 21 日 20:00 —2024 年 12 月 26 日 20:00(北京时间)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 子 版 招 标 文 件 将 在 中 国 核 工 业 集 团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
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
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
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
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 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
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
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
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
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5 年 1 月 13 日 09:00。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
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
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如有)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
切后果。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汇能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12 号核建大厦一层东区会议室
联系人:闫岩
电话: 15810621706
电子邮件:yanyan@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不接受招标文件的疑义,仅
接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 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
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
务)
电话:/
电子邮件:/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
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
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 CA 数字证书或 CA 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
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有)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人:中核汇能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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