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中核汇能金塔县 160 万千瓦清洁能源保障项目
供汽站和镜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汇能金塔县 160 万千瓦清洁能源保障项目供汽站和镜场工程监理招标
(招标项目名称)已审批,资金自筹,招标人为 金塔汇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HNGS-FW-GKZB-24-0722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汇能金塔县 160 万千瓦清洁能源保障项目供汽站和镜场工程监理招标
2.3 招标项目概况
金塔县 160 万千瓦清洁能源保障项目为甘肃省第三批大基地预备项目。为综合性工
程,主要包括 90 万千瓦风电、70 万千瓦光伏、电蒸汽锅炉、槽式镜场、熔盐储热设备
及配套的输变电工程,同时租赁 240MW/960MWh 电化学储能。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1)90 万 kW 风电场、70 万 kW 光伏区以及 10 万平米聚光集热系统;
(2)风电场和光伏区新建 2 座 330kV 汇集升压站,1#汇集升压站的主变容量 2×
300MVA,2#汇集升压站的主变容量 3×360MVA,负荷侧新建 1 座 330kV 降压变电站,
主变容量 2×360MVA,并预留 1 台主变安装位置,为保证供电可靠性,2 座 330kV 汇
集升压站之间通过 1 回 330kV 线路连接,风电汇集升压站在风光同场汇集升压站π接后,
通过 2 回 330kV 线路接入金塔 750kV 变电站。降压站通过 2 回 330kV 线路接入玉
门 750kV 变电站。2 座汇集升压站分别配置 1 台 50MVar 调相机。
(3)园区需求蒸汽负荷 、等效热负荷、园区用电负荷,配套建设一座 330kV 降压
站,以 2 回 330kV 线路接入玉门 750kV 变电站。
(4)本项目在电源侧(风光同场)配置电蒸汽锅炉 440MW,光热配置 10 万 m²
镜场,配套建设 3 台 25MW 电加热熔盐加热器和 2000MWh 储热罐。通过储能系统
在降低光伏、风电弃风弃光率的同时,促使发电出力平稳可控,保证用汽负荷稳定运行。
2.4 招标范围
本标段监理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所辖涉及的供热站及 10 万平米镜场、440MW(8*45
MW、2*40MW)电蒸汽锅炉、3 台 2.5 万 kW 电加热熔盐加热器和 2000MWh 储热罐及配套
工程等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阶段、光热工程土建、安装、调试、缺陷责任期结束阶段
等的全过程监理工作。监理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监理工作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
投资控制、对工程进行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有关单位之间工作关系,
负责设备和材料现场交货验收、工程结算、档案管理及移交、风险防范以及竣工验收监理等
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5 项目地点
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
2.6 服务期限
工程建设计划周期(暂定):2025 年 2 月-2026 年 12 月
缺陷责任期: 12 个月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全容量并网及竣工验收之日止。
2.7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专项附件 2 第五章 技术规格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专业监理甲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或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 至 2023 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投
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
有 1 项及以上光热项目或火电项目或核电项目的监理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
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
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
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电力工程专业或市政公
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7)不同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报名)、下载文
件、上传文件(报价)环节中出现硬件特征码或 MAC 地址异常一致情况的(同一环节或不
同环节硬件特征码或 MAC 地址异常一致);参与项目(报名)环节供应商联系电话(手机)
或邮箱异常一致情况的;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
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
名单管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4 年 12 月 21 日 21:00— 2024 年 12 月 26 日 21: 00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
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
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
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
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 采购项目),按照《中国核
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
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
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
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
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5 年 1 月 13 日 09:00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
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
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
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如有)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塔汇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12 号核建大厦一层东区会议室
联系人: 闫岩
电话:15810621706
电子邮件: yanyan@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不接受招标文件的疑义,仅接受对资格
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 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
[在线异议]提交异议(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电话:/
电子邮件:/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
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
台核发的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
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
取得 CA 数字证书或 CA 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
构(如有)不承担任何责任。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9.1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
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招标人: 金塔汇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如有):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