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潼湖生态智慧区创新科研企业生产、生活场地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惠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潼湖生态智慧区创新科研企业生产、生活场地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惠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编号:HZHT2016-03016
三、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潼湖生态智慧区创新科研企业生产、生活场地租赁服务项目
四、采购项目背景及预算和报价方式
(一)项目背景
经潼湖生态智慧区规划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研究决定,委托惠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智慧区规划范围内或指挥部周边区域租赁一处整体面积为11万~13万平方米,建设有科研场所、宿舍、无尘车间等用房、公共停车场等基础配套设施的独立园区,作为智慧区有关创新企业和科研机构生产、生活的场所。项目投资纳入智慧区建设专项资金。
(二)租赁期限
租期10年。租期以与中标人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计算。
(三)租赁规格
独立园区,且园区内建筑不少于7栋,合计出租建筑面积为11万~13万平方米。
(四)租金报价要求
1.拟承租物业功能、面积需求及对应的月租金单价报价要求如下:
序号 | 类别 | 面积(万平方米) | 单价(含税,元/月/平方米) |
1 | 科研用房 | 7.9~9 | 上限18.5 |
2 | 无尘车间等用房 | 0.4~0.5 | 上限18.5 |
3 | 停车场 | 1.8~2.4 | 上限10 |
4 | 含装修配套宿舍楼 | 0.75~0.9 | 上限30 |
5 | 独立食堂 | 0.15~0.2 | 上限18.5 |
2.每5年月租金单价上浮不超过4%。
3.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提供的装修标准及时限要求对科研用房等物业进行二次装修,首期装修面积约3万平方米,装修估算约4700万元(具体费用以预算审核为准,装修内容含室内二次装修,消防、水电改造等),园区其他装修参照首期装修标准执行。
二次装修费用按照以下方式确定和支付:经采购人、中标人及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确定的二次装修成本,按照等额本金法在租赁期限内按月支付。其中:年利率按(同期同档次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1%)标准执行。如遇利率调整,从调整的次年起使用新的利率计算。
(五)报价方式:按上述需求对应的月租金单价进行报价。
(六)报价要求:未按报价方式要求进行投标报价的,其投标无效,由评委会在符合性审查中不予通过。
五、拟采购的服务的重要说明
1.必须为权属清晰的房屋现楼,保证在成交时无出让、查封、担保等事项,没有其他法律纠纷。
2.需按要求标准对园区建筑物实施二次装修。
3.需在一年内按双方商定的时限要求,交付园区所有约定承租的建筑物。所交付的建筑物需验收合格,手续齐全。
4.配备2500~3500平方米以上可现用的无尘车间。
5.配备145~200间宿舍及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的独立食堂。
6.园区内配备450个以上停车位。
7.园区总容量提供不少于4000KVA的正常电力(非临电)供应,其中宿舍楼用电容量不少于500KVA。
8.配备篮球场、羽毛球场等公共体育设施。园区绿化率达到35%以上。
9.超过3层的科研用房必须配备客用电梯;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独栋建筑客用电梯配备数量不少于4台。
10.需按要求在园区使用公共区域中划定具体区域,建设配套的围墙、景观墙、景观灯及主出入口保安门卫室。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已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了两次招标,两次招标报名数均只有一家供应商,两次招标失败。其中,第一次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27日至2016年11月2日;第二次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7日至2016年11月11日。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惠阳大欣电器工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办大欣集团第五区
八、本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12月6日至2016年12月12日止。
九、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惠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北三新南路1-2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惠州市江北文昌二路2-24号(金裕碧水湾)二楼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
发布人:惠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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