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安置小区(睿智家园南区)三期工程招标公告

棚户区安置小区(睿智家园南区)三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城市迎宾大道南通棚户区安置小区(睿智家园南区)三期工程已由项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周项城房地【2014】0627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项城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项城市迎宾大道东、富民路两侧。
2.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
2.3项目总投资:约9000万元。
2.4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等所有设计和工程施工总承包);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6 标段划分:2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1标段:项城市迎宾大道南通棚户区安置小区(睿智家园南区)三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标段:项城市迎宾大道南通棚户区安置小区(睿智家园南区)三期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8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社会信誉良好。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壹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投标人中的设计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及高级职称。
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资金必须达到1000万元以上(不含1000万元),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1标段接受符合3.1款规定的施工企业和设计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且明确确定施工企业为项目牵头人,不接受超出两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报名凭施工企业CA锁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报名截止前向代理机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1份,未提供者视为无效报名;2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且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同一个项目负责人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3.4 投标单位(含联合体成员)报名前须完成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成为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2月 5 日至2016年 12 月 9 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凭CA数字证书报名。
5. 招标文件的支付与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 12 月 5 日(北京时间,下同)至2016年 12 月 9 日17 时(过期后软件不支持下载),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凭CA数字证书登录,并通过网上银行网上支付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作为备份。
6.2纸质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招标文件格式和要求制作。
6.3 本项目评标以纸质投标文件为依据,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项城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项城市境内
联 系 人:朱芳
电 话:159*****223
代理机构: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周口市汉阳路滨江国际1402号
联 系 人:刘贝贝
电 话:****-*******
8.监督人
监督部门:项城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
2016年12月 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睿智 棚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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